凡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并用于销售的产品在尚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情况下,应由企业制定相应的企业标准,作为企业组织生产和判定产品质量的依据。企业标准须报当地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企业标准备案手续
企业标准应在标准批准发布后30日内,按企业隶属关系到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市属企业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科备案;股份、民营、个体等中小企业到企业法人注册地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
3.企业标准备案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标准文本;
(2)编制说明;
(3)备案表;
(4)审定纪要;
(5)审定人员名单;
(6)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及电子副本。
上述材料1~5项一式两份。
以上资料在区县局备案的各一式三份,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的各一式二份。
4.提交资料的要求
标准文本
企业标准文本格式应符合GB/T1.1-2000和GB/T1.2-2002规定要求。标准文本格式包括:标准封面、前言、首页、中间页和末页。
企业标准编号按下述规定执行。
Q/ ×××××× ××× ×××-××××
| | | | |
| | | | 5、年代号(四位)
| | | 4、顺序号(三位)
| | 3、企业代号(三位)
| 2、企业隶属行政区域代号(六位)
1、企业标准代号
注释:
① 企业标准代号Q/ 代表企业制定、批准、发布的企业标准。
② 企业隶属行政区域代号分别是市局140500、城区140502、泽州140525、高平140581、阳城140503、陵川140524、沁水140521。
③ 企业代号由企业定,一般用企业名称的汉语拼音字头或英文缩写的三个字母表示。如:金吉利制衣有限公司代号是JJL。
④ 顺序号是企业自己制定的企业标准的顺序号,用三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如:001
⑤ 年代号为标准发布的年代,用四位数表示。如:2005
(2)编制说明
企业标准编制说明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① 产品特征与特性的介绍;
② 标准的编写依据和产品性能指标的验证;
③ 标准水平的说明和产品的标准化分析;
④ 论证结论及参加论证人员名单;
⑤ 用户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