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品海运销往塞浦路斯出口报关必须提供以下报关单证:
1. 商业发票 - 商业发票是用于货品价格和总数进行确认的一种文档。商业发票应当包括商品的名字、总数、企业、价格、总价格、买方和卖方的名字和详细地址等相关信息。
2. 货运单 - 货运单列出全部商品的详细资料,包含每件的物品总数、重量容积等。货运单一般由发件人或货运物流公司编写。
3. 海运提单 - 海运提单是货品国际海运运送的一项重要文档。它记载了商品的始发地、终点、货物名称、数量等关键信息。一般由船运公司或是货运物流公司给予。
4. 危险物品货运运输通知单 - 这是一种用以说明危险物品的实际数量及类型文件。在该文件时应列举商品的产品名、外包装状况、UN号、归类等相关信息,以保证货品符合规范。
5. 危险品鉴定证实 - 该证实应当由具备资质的机构或者检测单位授予。证明内容一般包括商品的化学物理特性,外包装符合规定,并根据对应的危险物品类型开展标识和包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