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地区零售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要怎么办理?
出版物在以前是指图书、书籍,随着时代的发展出版物不再是单指图书,以一定的生产制作方式使知识信息附着于物质载体的产品,包括文字、图像、符号、声频、视频、代码等都可以称之为出版物,而缩微平片、缩微胶卷等缩微出版物,磁盘、光盘等电子出版物,是出版物目前常见的呈现形态。经营出版物需要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而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又分为批发和零售,那么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零售)需要怎么办理呢?接下来小编给大家讲一下关于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零售)的办理,
首先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零售)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有确定的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
2、有适当的经营场所:
1)经营场所必须与企业注册地址相同;
2)经营场所必须是沿街商铺或商用办公一楼地址;
3、有相关的图书管理人员以及管理软件;
4、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其他要求。
其次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零售)需要准备一下材料:
1、核名通知书或执照副本原件(增项企业用);
2、经营场所的产证复印件以及租赁合同;
3、公司章程;
4、法人、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
5、增项企业则需要提供公司公章。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流程如下:
1、办理人(企业)提交申请和材料;
2、材料初审;
3、受理;
4、提交相关部分审查;
5、审查通过;
6、办法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以上是关于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办理,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静下心来读书,所以经营图书是一个不错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