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于****环境的情况,海外投资的好处非常多:
一、进行国际贸易在低税区组建公司常见的用途是进行国际贸易。在国际贸易中引入海外公司能够获得大幅度降低成本的机会。另外,作为中间商设立离岸公司的手续也相对简便。
二、国际资本运作境外上市,是离岸公司在国际资本运作中一个重要的目的。由于离岸地公司注册简便,并可规避审批程序,逐渐在开曼群岛等离岸地,发展出了配套成熟的境外上市操作模式,并在当地云集了各类完善的服务机构。
三、返程投资境内的投资者可利用离岸公司结构,将货币资本或股权转移到国外,再作为直接投资投回该经济体境内,以符合目的地政府的投资优惠政策,扩大收益。
四、中间控股公司许多大型公司希望在有合适条约的司法管辖区组建中间公司,在投资国和被投资国之间没有双重征税协定的国家进行投资,通过资本弱化,及转移定价可降低税收负担。2000年,上海外商投资排名第二的是英属维尔京(BVI)群岛,的"离岸"管辖地。
五、雇佣公司许多大型跨国公司利用海外公司雇用在国外的工作人员。由此可以减少人工和旅行费用,为雇主提供节省各类人力成本的便利。
六、国际投资跨国公司利用海外公司对其子公司或联合公司、公开上市公司和不上市公司以及合资项目的投资控股。在许多情况下,特殊投资所带来的资本增值无须交税。另外,离岸公司由于可以避开本国对外投资上的限制,作为对外投资的跳板,加之离岸公司对股东资料的保密性,增加了投资人的安全。
七、个人财富管理对于高个人资产价值的人来说,可通过海外投资,以达到分散资产风险的目的。离岸公司及离岸信托一方面可以保护收益人的隐私,另一方面可以作为投资者进入海外投资市场的便捷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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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5年6月1日之前,境内企业境外投资需要先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外汇登记,之后才能到银行开立账户;此外,境内企业境外再投资也需要进行外汇备案,并且境内企业还需每年就境外投资进行外汇年检。
2015年6月1日起,国家外汇管理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5]13号)(以下简称《简化通知》),其中规定,自2015年6月1日起,境内企业在获得发改委和商务部门的核准或备案后,可直接到银行办理外汇登记,无需先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核准,而是由外汇管理部门通过银行对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实施间接监管,并且取消境外机构再投资的外汇备案和境内企业就境外投资每年进行外汇年检的要求。因此,境内投资主体设立或控制的境外企业在境外再投资设立或控制新的境外企业的,无需再办理外汇备案手续和外汇年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