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存款证明手续如下
1、办理存款证明时,需出示如下资料:
存款凭证(存单、折)、个人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簿、护照、以及其他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个人存款实名身份证件等)原件;如委托他人代办的,应同时出示代办人个人身份证件。
2、填写相关资料:《个人存款证明委托书》(委托人填写部分)一式两份,各有关栏目必须填写齐全。
存款证明的有效期一般为3个月,在此期间,该笔存款将被冻结。如3个月内将存款证明正本交回银行,银行就将该笔存款解冻。
扩展资料:
存款证明种类包括:
(1)出具证明前某个时点的存款余额(只证明昨日及之前余额,不证明当日余额)或某一时期的存款发生额;
(2)出具证明时在我行有在以后某个时点前(长不得超过一年)不可动用的存款余额。请您根据实际需要申请开立相应的存款证明。
个人存款证明;
1、对于因出国留学需要办理多份存款证明的,对于相同证明内容的同一存款可以出具多份存款证明,但接受人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
2、对于证明某一时点或某一时期的存款,在累计不超过存款总额的条件下,可根据客户需求出具部分存款证明。
3、办理每张《个人存款证明[1]》或每笔个人存款提前解除止付业务均收取人民币10到20元不等的手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