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深圳境外投资备案odi申请办理条件及流程解析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对外投资备案(核准)报告实施规程》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对外投资备案(核准)报告暂行办法》(商合发﹝2018﹞24号),加强对外投资事中事后监管,推动对外投资健康有序发展,商务部制定了《对外投资备案(核准)报告实施规程》,现予以印发,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境外投资备案是所有境外投资企业避不开的劫,那么如何顺利通过境外投资备案这道难题?小编下文根据在深圳操作境外投资备案的经验做境外投资备案条件及流程的要点。
进行境外投资的投资主体,包括两大类:
一是中国境内的各类法人,包括各类工商企业、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部门、事业单位等,这些机构属于中国境内的法人机构,受中国内地法律的管辖约束。
另一类是由国内投资主体控股的境外企业或机构,境内机构通过这些境外企业或机构对境外进行投资。这些境外企业或机构不属于中国内地的法人机构,不受内地相关法律的制约,但境内机构通过这些境外机构向境外进行投资时,仍然需要按照国内有关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的政策规定,履行相应的核准手续。
境外投资备案申报条件:
1、符合“境外投资”定义:境外投资指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通过新设、并购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拥有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的行为;
2、主体和成立时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均可申报境外投资。但是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企业,无法提供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一般无法通过审批部门的核准或备案;
3、股东背景、资金来源、投资真实性要求:无法具体说明境内股东或合伙人背景、资金来源(例如:自有资金、银行贷款、以募集资金等合规方式获取的资金)以及境外投资项目真实性的,很难通过审查;
4、近期被关注的六个境外投资类型:大额非主业投资、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境外上市中资企业退市等类型以及房地产、娱乐业、体育俱乐部等领域的投资,受到主管部门严格审核。
境外投资备案申报所需材料:
(一)、企业开展实行备案管理的境外投资
1、《境外投资备案表》(企业应通过“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打印,并加盖印章及企业法人签字);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申请并购或收购类境外投资的企业需提交合作协议或相关合同;
4、省属国有企业需提交省国资委同意企业到境外开展投资业务的函件
(二)、企业开展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实行核准管理的境外投资
1、申请书(主要包括投资主体情况、境外企业名称、股权结构、投资金额、经营范围、经营期限、投资资金来源、投资具体内容等);
2、《境外投资申请表》(企业应通过“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打印,并加盖印章及企业法人签字);
3、境外投资相关合同或协议;
4、有关部门对境外投资所涉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出口的产品或技术准予出口的材料;
5、并购类境外投资须提交《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
6、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境外投资备案申报流程
(一)发改委立项向发改部门及委会部门申请项目,报送项目信息,境内投资人签署各项所需法律文件,待发改部门核准或备案,发放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
(二)商务部审批发证商务部门核准或备案,发放《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企业应在收到证书2年在境外开展投资。
(三)外汇管理局备案银行放外汇,外管局监管。投资金额500万美金以上的,需向外管部门汇报。外管部门审核后,向境内企业发放《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证》。
以上是审批步骤,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境外公司的详细资料,境内主体公司的审计报告,蕞好是盈利状态,还有营业执照、银行开户、公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