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商标转让一般有这几个形式:合同转让、继受转让、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
一、以下情况需办理商标转让
1、将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转让手续。
2、因企业合并、兼并或改制而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移转手续。
3、依法院判决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也应当办理移转手续。
自2002年9月15日起,已经申请但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也可以申请转让或移转。
二、商标转让所需文件
1、转让委托书
2、《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3、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4.商标转让协议书(我司可提供样本)
5、商标受通或证书复印件
注:以上所有转让方所盖印章或签名要跟申请时一致,如果转让申请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限期补正,如提供经公证或认证的转让协议或者转让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