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企业最近很多被例如了经营异常名录,被载入经营异常的原因是什么?要如何处理呢?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哪些原因?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商事主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纳入信用监管体系:
1.不按时提交年度报告的;2.不按时公示即时信息的;3.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4.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何影响?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规定,逾期未报年报的企业,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仍然未履行公示义务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企业信用信息将被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在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中的企业,将被依法限制或者禁入。
企业如何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自列入之日起3年内,可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针对四种不同情形具体移出流程如下:
1、未按规定时间报送年度报告的,可以在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前往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市场监管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
2、未按规定履行即时信息公示义务的,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的,应当先履行其信息公示义务后,市场监管部门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
3、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更正其公示的信息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前往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市场监管部门自查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
4、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或者提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前往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市场监管部门自核实之日起5日内作出移出决定。
企业经营异常状态下,申请注销、移出怎么办理?是否影响参与投标等业务?近日,通过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众留言系统,总局信用监督管理司和登记注册局就网友们关注的问题进行了**答复。
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相关问题解答
01企业已移出异常名录是否会区别对待?
问:我公司于18年10月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一个月后已移出,但记录始终无法消除。请问,有此记录但已移出的企业是否能正常参与投标,与无此记录企业有何区别,是否能够区别对待,有无相关文件说明?
答: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条例》第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信用约束机制,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将企业信息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的规定,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作为其他部门的重要考量因素。但您的企业已移出,不属于此条调整范围。——回复部门:信用监督管理司
02年报未如实填写特种设备信息是否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问:企业在2019年报中未如实填写该企业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情况和设备检验情况,特种设备项目全部填0,经查与企业实际情况不符。请问总局领导,此种情形是否应当将该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答:依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属于应被列入经营异常的四种情形之一。——回复部门:信用监督管理司
03被吊销或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能否简易注销?
问:被吊销或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被法院裁定强制清算终结或破产的,能否简易注销?
答:根据《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工商企注字〔2016〕253号),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清算或裁定宣告破产的,有关企业清算组、企业管理人可持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或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被强制清算人或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简易注销。——回复部门:登记注册局
0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如何申请注销?
问:因未按时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在未发生债权债务或者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情况下,可以直接申请注销吗?还是移除经营异常名录后才能申请注销?
答:可以,无须移出即可办理注销手续。需要注意的是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不能适用简易注销程序。——回复部门:信用监督管理司
05异常移出手续后为何还显示异常?
问:我公司已经办理经营异常移出手续,可是至今国家企业信用系统中仍显示我司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公司现在办理业务受限,请问何时才不显示经营异常?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其登记的企业的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工作。请你咨询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回复部门:信用监督管理司
06:经营异常名录的移入移出记录能否删除?
问:因我司2015年未及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公示造成逾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于同年9月8日补交年度报告后被移出经营异常恢复正常经营。请有关部门回复需办理什么手续可以在企信系统中删除移入移出经营异常公示的信息?
答:根据目前《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经营异常名录的移入移出记录不能删除。——回复部门:信用监督管理司
07已移除经营异常后的状态算正常吗?
问:1、已移除经营异常后的状态算是经营正常吗?2、那是不是可以理解为移除以后,公司未被工商部门列入异常名录,还就算已列入异常名录?3、有不良信用是指显现在正处在经营异常的,还说移除经营异常也算,怎么界定?
答: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信用约束机制,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将企业信息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回复部门:信用监督管理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