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办理,首先我们要知道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是为了规范和约束从事危险化学品行业的个人、单位或企业。从事此行业就必须办理该经营许可证,那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是如何办理的呢,我们需要提交什么材料以及必须符合什么条件才能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呢?
需要准备的材料:
1、写字楼甲级,——提供租赁合同
2、二次消防批文——而且写字楼周边人流量不能太密集,例如学校酒店之类不可以
3、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负责人(法人)、安全主任培训证书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外国人提供护照复印件)
4、公司员工社保,最少三个月。最起码要提供到三个考证人员的社保。
5、符合条件的仓库。外地的仓库提供公告备案书(即当地的公证书),可以不用营业执照,本地的仓储验原件。
6、办公室平面图
7、危险品品名MSDS(根据MSDS查询产品类项或者企业直接告知产品类项)。
8、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需要注意的是,各个区的条件需要根据各个区的不同有所调整,总的来说,南山区最简单,龙岗区和宝安区相对复杂
办理流程:
(一)首次办理经营许可证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3份、电子版1份;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名称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3、经营场所(储存设施)产权或租赁证明,没有也不租赁储存场所从事批发业务的,应当出具本单位没有也不租赁储存场所的承诺书; 4、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命文件及安全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危化品仓储保管员等)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印件); 5、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的文件; 6、安全操作规程清单和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包括: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制度、事故报告处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7、安全生产责任书(复印件); 8、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9、安全评价报告书及整改意见落实情况(经安评单位核实确认); 10、企业经营和储存场所平面图; 11、县(市、区)安监局出具的初审意见和请示报告; 12、经营属于监控化学品的危险化学品须出具国家、省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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