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数据显示,去年哈中双边货物运输量增长65%,达26.5万吨。此外,中国货物过境哈萨克斯坦的运输量增长2.6倍,达110万吨。
因此,新协议规定引进信息技术,改善运输条件,从而为进一步增加两国货物运输量创造条件。
根据该文件,两国主管部门每年交换商定数量的客、货运输许可证。运输车辆通行证由主管部门或其指定机构直接向承运人发放。此外,应一方的请求并经双方同意,可交换额外数量的运输许可证,以纸质形式签发的许可证必须加盖主管机关印章和签发负责人签字证明。以电子形式签发的许可证必须由负责人的数字签名认证。
已签发的许可证不得转让给其他承运人和第三方使用。许可证只对一次旅程有效,且只对同一车辆有效。此外,许可证只能在下一年的1月31日前使用。对于带有拖车或半挂车的组合车辆,许可证按拖拉机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