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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周家族墓地出土的复合族徽铜器种类甚多,主要有食器之鼎、簋、甗、鬲,酒器之爵、觚、卣、觯、斝、瓿、尊、彝、壶、罍,水器之盉、盘,乐器之铙,之钺、戈等。这些铜器几乎涉及青铜器各类别,其在同一墓葬中常常与单一族徽铜器的种类不同,而铸造则显得比同墓所出单一族徽铜器的形体小、器壁薄、重量轻。复合族徽铜器见于同一墓葬,往往有主次之别:有些可能是墓主的子女及其配偶所铸造,有些可能是墓主的亲朋好友所赠送。商周家族墓地出土的复合族徽铜器共有17种组合,有关墓葬可划分为四个等级,能够确定墓主生前绝大多数都是中小贵族,而随葬复合族徽铜器主要取决于其能否与其它铜器配成一套或一组礼器,并不在于体现其族氏属性。这些情况表明,复合族徽可能不代表族氏组织,而仅仅是族氏关系,即为同族分化、不同族氏联姻或联盟关系的表示。河南大学展出的科举书院文物档案,以实物原件的形式反映了我国古代科举和书院的历史,展品具有较高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这些珍贵文物对于弘扬中华民族文化遗产和受众的爱国热情,发挥文物档案的宣传教育功能具有重要意义。11年8月29日-1月17日,郑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在郑州市金水区廊桥水岸小区发掘清理一批墓葬,墓葬形制有"凸"字形洞室墓、长方形土洞墓、长方形竖穴墓,出土陶、铜、铁、骨、石器共计158件。根据墓葬形制、随葬品等分析,其时代应属战国晚期秦墓。该批墓葬的清理发掘,为研究战国、秦代丧葬习俗以及中原文化与秦文化的相互交流与影响提供了宝贵的实物资料。"二次"失败后,孙中山在日本重树党帜,成立了中华党,并于1915年发行债券,筹措经费用以反对袁世凯,规复共和,发动"第三次"。债券面值分为壹千圆、壹百圆和拾圆三种,主要发行对象为聚居于南洋和美洲等地的华侨。本文结合国家博物馆馆藏债券和文献资料,就债券的发行与相关问题进行考证。
洛阳古代艺术博物馆征集到一批金代雕砖,雕砖内容有门吏、乐伎、孝子故事、花卉、动物、力士等。其中孝子故事砖上有包括孝行排行、孝子姓名等内容的榜题,还有两块花枝童子雕砖。根据文献记载,花枝童子图像应定名为化生图。关于西周厉王时期的战争,传世文献仅有只言片语涉及。而有不少厉王时的青铜器铭文记载了当时的战争情况。本文通过人物系联,汇集了厉王时期的12篇战争铭文,包括:翏生盨、噩侯驭方鼎、多友鼎、禹鼎、敔簋、宗周钟、伯父簋、虢仲盨盖、应侯视工簋、应侯视工鼎、晋侯铜人、晋侯苏钟铭文,进行了铭文之间的对比,总结了格式和内容上的相似之处;又对比了铭文与传世文献,认为在用词和礼制上两者可相互参证。*后综合探讨了厉王时期的战争和社会形势,认为从铭文时代上看,当时既有前代遗留的东南淮夷之患,又在西北开始了与猃狁的战争;从铭文所载地名上看,宗周、成周等京畿重地皆受到威胁;至于战争之祸所造成的社会形势,于《诗·大雅·桑柔》之"靡国不泯""民靡有黎""哀恫"可见一斑。近年来在阿里地区出土了一批汉晋时期的丝绸,是迄今为止青藏高原发现的年代*早的丝织品,对于研究西部的古代文化交流与互动提供了极为重要的资料。本文对这批丝绸进行了详细介绍,并通过进一步的分析,揭示其背后蕴含的丰富信息。这些丝绸主要是经锦,其中一件的纹饰与新疆地区一些汉晋时期织锦图案相似,显然是通过新疆输入的来自中原内地的织物;同时也发现一部分纬锦,从其结构与装饰纹样来看,与新疆地区汉晋以来本地生产的绵线纬锦相同,为研究新疆地区的早期纬锦增加了新的资料。丝绸和其他共出器物表明,青藏高原西部地区并非独立于欧亚大陆之外、与丝绸之路毫无关联的一个区域,而是早在汉晋时期,已经汇入了丝绸之路交通网络,融入到宏观的中西文化交流的大潮中了。
新出土的四方唐代洛阳粟特人墓志展示了唐代洛阳普通的粟特人婚姻、信仰、仕宦、丧葬的情况,体现了入华粟特人与洛阳社会的融合,是研究中古时期洛阳城市以及入华粟特人汉化的重要资料。清乾隆年间在北京地区出土的唐崔载墓志,志文中涉及的幽州城坊里和乡村之名,即幽州蓟县招圣里和幽都县保大乡杜村,对于研究唐代幽州城具有重要意义。但出土24年来学者从没有对它做过专门研究,对其出土地点等也没有提出过异议。本文对此墓志进行了考证,并对出土地点等重新。认为唐幽州城的幽都县保大乡之"杜村",其地点应在今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广场南侧的丹棱街一带,至少12年前就有先民在此生活劳作。河南中牟宋庄遗址发掘清理出保存完整的汉代陶窑两座、宋代陶窑一座,在陶窑周围均有功能相匹配的多种遗迹与其共存,这些遗迹与陶窑共同组成了功能较完备的汉、宋时期制陶作坊区。汉代制陶作坊区平面布局由陶窑、房址、灰坑等构成,通过梳理中原地区汉代陶窑形制结构的演变与发展,并结合宋庄汉代窑址的使用痕迹,推测该制陶作坊始建于东汉早期,至少延续使用至东汉中期。从烧窑所用燃料分析,初步认为陶窑应为民营性质。宋代制陶作坊区的平面布局更趋完备,规模更大,由陶窑、房址、灶坑、粮仓、水井、墓葬及众多灰坑等共同组成,结合房址邻近墓葬出土的铜钱年号,推测该作坊区的使用年代当在北宋晚期。依据宋代陶窑火门内残留的燃料痕迹,推测其性质可能为民营。
清华简《系年》"陈淏"与《吕氏春秋·顺民》"鸮子"的关系,从如下几个方面来看:"陈淏"、"鸮子"两者名号中的"淏"、"鸮"古音相同;文献中有人物名字之后称"子",以表示尊称的用例,如"田和"又可以称为"子禾子"、"和子","陈淏"也有可能称为"鸮(淏)子";"鸮子"的活动年代在公元前411年左右,"陈淏"的活动时间在公元前44年至前397年之间,两者活动时间接近;《吕氏春秋·顺民》中"鸮子"、"和子"都是齐庄子的重要属员;《系年》中"陈淏"与田和一起,与三晋大夫盟会,并受理别国军事求援,地位同"鸮子"一样较为尊崇。由上述关联来看,《系年》"陈淏"即《吕氏春秋·顺民》"鸮子"。大学史料编纂所收藏的《蒋洲咨文》是嘉靖35年(1556)11月蒋洲寄送给日本对马岛的书信,内容为要求日本对马岛镇压倭寇。蒋洲为胡宗宪派遣至日本的使者,他向山口县的大内义长也寄送了同样内容的书信。义长收到书信后,决定复信给明朝,并将倭寇掠来的明人送还。同年12月蒋洲寄送给义长的书信的信封,现在收藏于毛物馆(山口县)。《郑修隋韦匡伯墓志》与《唐修隋韦匡伯墓志》两合墓志,是不同时代所立、不同地点出土的同一人墓志。志主系隋末关中著族京兆韦氏郧公房的代表人物,身为隋、伪郑、唐三朝外戚。本文对这两合墓志作以校勘和考证,纠正了传世的《郑修隋韦匡伯墓志》的历史谬误,探讨韦氏家族郧公房的兴盛原因。1年5月,郑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在郑州十四中发掘了一座砖雕墓,墓室四壁用砖雕刻,拼砌出桌椅、箱柜、衣架、灯檠、门窗等物件,并出土有瓷碗、瓷罐等文物。发掘者根据墓葬形制及出土文物,将其年代定为五代至北宋早期。曹魏正始五年《石门铭》所见郎中、司徒从掾位,即魏晋史籍中被称为王官、司徒吏的群体。王官、司徒吏与九品中正制没有直接关系,这一群体应该渊源于汉代察举与辟召制下的三署郎、公府掾。魏晋时期,伴随着自身原有职掌的丧失,他们常受命承担一些临时性职使,活跃于地方军政事务中。由于具备了虚衔化的特征,王官、司徒吏又常被统治者用作赐官,由此人数急剧膨胀,成为官僚体系末端的一个特殊群体。木工司马一职是曹魏时期伴随着材官校尉而创设的,当时又存在着以都匠冠于官衔之前的职衔组合,《石门铭》所见都匠木工司马恰反映了这一点;当部匠军司马则是隶属于系统的工匠。这两类职官的存在表明,当时对工匠的管理引入了军事化建制,一如屯田系统。《石门铭》所见诸职体现出的时代特征,有助于从微观层面观察汉魏之际地方行政模式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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