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28480贵金属饰品金 银 铂 钯 铑 铱 钌 锇 铅 镉 汞元素检测方法
GB 28480-2012《饰品有害元素限量的规定》是我国首次发布的限制非贵金属饰品(除珠宝玉石)中有害物质的强制标准,已于2013年5月1日正式实施。标准规定了各类非贵金属首饰及摆件(除珠宝玉石)均需要符合相应的标准要求。对于贵重金属饰品的有害物质限量,则被另外一部强制性标准GB11887-2012《首饰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管控。这两部标准限制了所有金属材质饰品中的多种重金属含量,管控项目和限值要求都相同。
一、儿童饰品
管控项目:
1、铅
限值要求:300 mg/kg;
2、镉
限值要求:100 mg/kg;
3、砷、汞、六价铬
限值要求:1000 mg/kg;
4、镍释放
限值要求:
a.身体刺穿:0.2 µg/cm2/week;
b.直接并长期接触:0.5 µg/cm2/week
5、八种可溶性重金属
铅:90 mg/kg(限值要求);
镉:75 mg/kg(限值要求);
汞:60 mg/kg(限值要求);
铬:60 mg/kg(限值要求);
砷:25 mg/kg(限值要求);
硒:500 mg/kg(限值要求);
锑:60 mg/kg(限值要求);
钡:1000 mg/kg(限值要求)。
二、成人饰品
1、管控项目:铅
限值要求:1000 mg/kg;
2、管控项目:镉
限值要求:100 mg/kg;
3、管控项目:砷、汞、六价铬
限值要求:1000 mg/kg;
4、管控项目:镍释放
限值要求:
a.身体刺穿:0.2 µg/cm2/week;
b.直接并长期接触:0.5 µg/cm2/week。
三、采用其他材质制成的饰品,有相应国家标准要求的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注要求,如:纺织材质需要满足GB 18401,皮革材质需要满足GB 20400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