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项实施的合法性。一是重大事项的制定和实施是否符合政方针,是否与现行政策、法律、法规相抵触,是否有充足的政策、法律依据。二是重大事项所涉及的政策调整、利益调节的对象和范围是否界定准确,调整、调节的依据是否合法。三是重大事项实施出台是否符合有关的议事决策程序。重大事项实施出台的公道性。一是是否体现“以人为本、改善民生”的执政理念,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请求。二是是否得到大多半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是否兼顾了广大群众的现实利益和久远利益,社会各界、人民群众的回响反映如何。三是相关政策落实是否到位,群众满意度如何;是否超越大多半群众的承受能力,是否做到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度的有机统一。四是涉及利益调整群众的就业、生活和安置等民生题目是否得到充分保障。重大事项实施的重要依据是否具备。一是是否经过合法的审批程序,实施方案是否完善。
二是时间、空间、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条件是否具备,实施方案是否具体、详实,配套措施是否完善,责任是否明确。重大事项对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影响。一是项目是否会产生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损,是否通过的环保鉴定。二是是否存在安全生产隐患,是否经过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审批。三是是否做到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设施同设计、同施工、同运行。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是否产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一是是否制定详细的宣传方案,群众的理解、配合、支持程序度如何。二是实施方案是否把维护群众利益放在突出位置,对群众可能反映的热点问题有无有效的解决办法。三是是否会引发影响社会治安和稳定的事件,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哪些较大的问题,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是否完善。四是有无可能引发其他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重点方面:一是农村土地征用拆迁,二是农村改造拆迁,三是重点工程和项目建设,四是特殊群体利益调整和政策落实,五是企业破产改制,六是出台涉及群众的重大决策和政策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