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网信息服务业务(SP许可证)
移动信息服务业务(不含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是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B25类)。建立与移动网络直接连接的服务平台,为移动网增值电信业务的业务专项经营者提供接入移动网络的服务,定位服务等各种增值服务的业务。分为全网SP证和地网SP证。
资质全称: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信息服务业务(不含互联网信息服务)
审批机构:地网-省通信管理局;全网-工信部
年检要求:每年1-3月
有效期限:5年(提前3个月提交续期)
一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国家对提供因特网接入服务实行许可制度。
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未取得经营许可证,擅自经营的,由所在地电信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关闭。
二谁要办理
盈利模式向手机用户提供信息均需办理。
根据《电信业务分类目录(2015年版)》工信部官方说明,主要包括内容:
短信、1062短信号段、1063短信号段、1066短信号段、1065短信号段、1069短信号段、彩信、彩铃、WAP、铃声下载、手机游戏、位置服务、JAVA/BREW、手机报、商业信息、定位信息、游戏、信息发布平台、搜索引擎、微博、博客、朋友圈、即时聊天软件、微信、QQ、安全软件、防骚扰软件等服务。
①信息搜索查询服务;
②信息社区平台服务;
③信息发布平台;
④信息即时通信服务。
三申请条件
1、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2、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能力;
3、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
4、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
5、经营范围要求:增值电信业务或者经营电信业务或者电信业务
6、公司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 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 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
7、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其注册资本低限额为100万人民币;在全国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其注册资本低限额为1000万人民币)。
四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及股东身份证;
3、3人近期1个月的shebao证明;
4、公司人员身份证、及人员的手机、邮箱;
5、公司座机、法人手机、邮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