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威蓄电池MW38-12免维护铅酸蓄电池
●服务优异(3年保修,品质保证)
1、电池抗深放电能力强,100%放电后仍可继续接在负载上,在四星期内充电可恢复原容量。2、由于电池为胶状固体,所以电解质浓度均匀,不存在酸分层现象。3、酸浓度低,对极板腐蚀弱,并采用独特的管式极板,因此电池寿命长。4、电池极板采用无锑合金,电池自放电极低。20°C下存放两年后,还有50%以上的容量,即两年内不需补充电。5、超强的承受深放电及大电流放电能力,具有过充及过放电自我保护性能。6、凝胶电解质,无内部短路。热容量大,热消散能力强,能避免一般蓄电池易产生的热失控现象,因而在高温操作时极为可靠,电池不会产生“干化”现象,工作温度范围宽。7、采用高灵敏低压伞型气阀(德国阳光公司专利),使蓄电池使用更加安全可靠。8、采用多层耐酸橡胶圈滑动式密封,保证了使用寿命后期极柱生长时的密封性能。
电池优点:
1.原资料的应用率高,在同种型号的蓄电池采用双向极串联装配办法,能增加 20% _30%的容量,大大降低了本钱。
2.采用双向极串联的装配办法充电时上下电阻小并且平均。放电时上下部一样。
3.采用双向极串联装配办法的蓄电池,因充放电电阻小且平均,蓄电池自身失水少,寿命长。
4.我们的目的是节约能源,降低本钱,让本钱不变的前提下延长蓄电池寿命提升,寿命不变则本钱降落,蓄电池的容量寿命大大进步。
迈威蓄电池MW38-12免维护铅酸蓄电池
浦北高迈项目总投资35亿元,规划用地3000亩,分三阶段推进,从今年至2020年的过渡期内,形成1.5 G瓦时(15亿度电)汽车动力电池模组的年生产能力,将实现年产销60亿元,项目投产后将填补广西新能源汽车中没有重型卡车的市场空白。预计2023年电动重卡产量达到5万台每年,实现年销售额600亿元以上,年利税30亿元以上。
浦北高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汽车动力电池产线正式投产,对浦北、对钦州的汽车产业来说也是一次飞跃,将具有极大地拉动效应,形成产业集群。
5、《京津冀地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实施方案》发布
据OFweek 锂电网报道:12月18日,《京津冀地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实施方案》发布,方案计划到2020年京津冀地区基本建成规范有序、合理高效且可持续发展的回收利用体系及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化发展氛围。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联节〔2018〕4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推动京津冀地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按照《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实施方案》(工信部联节函〔2018〕68号)要求,结合京津冀地区新能源汽车及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产业发展实际和各自优势,京津冀三地政府联合制定了《京津冀地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试点实施方案》),现予以公开。按照《试点实施方案》内容,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示范项目,有关要求如下:
一、试点示范内容
依据《京津冀试点实施方案》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在回收体系建设、梯次利用和再生利用各环节,遴选一批试点示范项目,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新业态和新模式。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主体应为企业,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产业链上中下游各环节参与主体可申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良好。
2.规范诚信守法,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服务)质量、安全健康、环境保护等责任事故。
3.在试点项目方面应具有较好的前期基础,并可在年内输出实质性成果。
4.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创新能力,技术上处于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试点示范项目使用的关键技术装备、软件需安全可控。
(二)申报主体根据《京津冀试点实施方案》的主要任务自行申报,项目可就回收体系建设、梯次利用和再生利用某一环节申报,亦可涵盖多个环节一同申报。项目建设应符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具有鲜明的区域联动特色和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三)北京市、天津市和河北省三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分别负责各地项目征集、初审,后按照《京津冀试点实施方案》的要求对试点示范项目方案进行专家评审、现场审核等,择优遴选认定符合要求的项目开展试点示范,优先考虑能够充分体现京津冀一体化联动的试点示范项目。试点示范期为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