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总在2015年注册了一家注册资金为100万的公司,现在呢,就是不想再继续经营了,这种情况下,下一步该怎样处理呢?
这个是需要分情况讨论的:
情况1:公司没有外债,不想经营,想注销了。
这种情况是不需要将注册资本金100万补全的,公司没有外债时,不涉及补偿别人的损失。直接走正常的注销流程即可,不需要把钱补全后再注销。
情况2:公司有外债,不想经营了
这个情况是需要先把欠别人的钱还上。“认缴制”只是不用现在一次性把钱掏出来,但是承担的法律责任是存在的,你需要按照你所占的股权比例,承担对应的债务责任。
所以用不到的公司,该注销就注销,正常经营的公司,要及时纳税申报,不要让公司存在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