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州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第三方名单
一、盖州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房屋安全检测鉴定内容
(1)建筑的使用情况调查
通过对现场的实地考察及向委托方了解、调查建筑的使用功能及使用情况,
了解是否有荷载过大,改变结构以及用途变更等情况,了解房屋的修缮历史以及房屋建造年代。
(2)建筑图及结构图的复核
现场采用电子全站仪、手持式激光测距仪、钢直尺、卷尺、楼板测厚仪、
钢筋探测仪和游标卡尺对墙体的分布、门窗位置及尺寸等建筑布置情况以及房屋的轴线尺寸、结构高度、
构件截面尺寸、连接构造等结构概况进行现场复核。
(3)房屋倾斜和不均匀沉降检测
使用电子全站仪对房屋进行倾斜测量,检测房屋整体倾斜值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采用全站仪对房屋相对不均匀沉降进行检测,检测房屋是否有不均匀沉降,
以推断房屋地基基础是否存在明显静载缺陷。
(4)房屋结构损伤状况的检测
检查结构是否有裂缝、变形以及局部损伤情况,采用文字、照片等形式记录予以记录。
对该房屋中结构构件出现的破损现象进行分析,查出破损的结构构件的位置、程度及原因。
(5)房屋结构材料强度检测
采用回弹法对房屋混凝土构件进行强度;利用酚酞试剂对房屋构件的混凝土碳化深度进行。
(6)房屋结构计算及抗震性能分析
根据结构目前现状,结合现场检测数据,进行房屋结构计算及抗震性能分析。
二、盖州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盖州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安全性鉴定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1. 场地安全性鉴定:核查场地是否为地质灾害易发区,结合场地周边环境调查情况,进行安全性鉴定,鉴定结果分为危险和 基本安全两个等级。
2. 房屋基本情况调查:结合现场查勘,收集农户基本信息和 房屋信息。
3. 房屋组成部分危险程度鉴定:对房屋各组成部分现状进行 现场调查、查勘和检测,包括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结构和围护结构,分别鉴定其危险性,鉴定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
4. 房屋整体危险程度鉴定:对房屋各组成部分危险程度鉴定 分级情况进行汇总,确定房屋整体危险性,鉴定结果分为A、B、C、 D四个等级。
5. 防灾措施鉴定:检查房屋是否釆取防灾措施,并对防灾措 施完备情况进行调查,鉴定结果分为具备防灾措施、部分具备防灾措施和完全不具备防灾措施3个等级。
6. 处理建议:对被鉴定的房屋,根据房屋整体危险程度鉴定 和防灾措施鉴定结果,综合考虑安全性提升加固改造措施,提出原则性的处理建议。
7. 出具鉴定报告: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报告内容应包括农户和房屋基本信息,房屋组成部分危险程度鉴定情况,房屋整体危险程度鉴定和防灾措施鉴定情况,并根据鉴定结果提出处理建议, 附房屋简图和现场照片。
三、盖州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危房分为整幢危房和局部危房:
(a)整幢危房是指随时有整幢倒塌可能的房屋;
(b)局部危房是指随时有局部倒塌可能的房屋。
2、危房以幢为鉴定单位,以建筑面积平方米为计量单位。
(a)整幢危房以整幢房屋的建筑面积平方米计数;
(b)局部危房以危及倒塌部分房屋的建筑面积平方米计数。
基础标准
(a)独立柱基以一根柱的单个基础为单位;
(b)条形基础以一个自然间的单面长度为单位;
(c)满堂红基础以一个自然间的面积为单位。
1、墙以一、一个自然间的一面为单位;
2、柱以一、一根为单位;
3、梁、搁栅、檩条等以一个跨度、一根为单位。
4、预制板以块、捣制板以一个自然间的面积为单位;
5、屋架以一榀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