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办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公司法人的资格证明文件:经过由工商行政管理局加盖公章的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执照》复印件(要求用工商局的营业执照专用复印纸复印);
3、分公司负责人照片两张、非当地户籍的需暂住证、(各个地方要求不同);
4、联系电话;
5、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授权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6、主要经营范围。
1、开办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公司法人的资格证明文件:经过由工商行政管理局加盖公章的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执照》复印件(要求用工商局的营业执照专用复印纸复印);
3、分公司负责人照片两张、非当地户籍的需暂住证、(各个地方要求不同);
4、联系电话;
5、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授权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6、主要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