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发展迅猛,企业在面临机遇与挑战,想要在当今市场获得更有利的竞争条件,税务师事务所必不可少。中汉咨询能够为您提供税务师事务所转让,让您的企业把握机会,抢占先机。
一、 办理流程:
(一)税务师事务所的名称、组织形式、经营场所、经营范围、执行事务所合伙人或法定代表人事项发生表更的,应当自办理工商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理行政登记表,向当地税务局纳税服务处提交以下资料:
1、《税务师事务所变更/终止登记表》
2、原《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
3、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工商登记变更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税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股东发生变动的,应当自发生变动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理行政登记变更,向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处提交以下资料:
1、《税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股东变动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律师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税务师事务所其他职业资格人员发生变动的,应当自发生变动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理行政登记变更,并向当地税务局纳税服务处提交以下资料:
1、《税务师事务所其他职业资格人员变动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律师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中汉咨询可以为您提供全国各地优良的税务师事务所,团队全程为您保驾护航,让您无忧转让、注册税务师事务所
现行《条例》于 2008 年 4 月颁布实施,对证券公司的 设立与变更、组织机构、业务与风控、客户资产保护、监督 管理等作出了全面系统的规定,是资本市场重要的基础性制 度,为证券行业的规范稳定运行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条例》颁布至今已近 15 年,期间于 2014 年进行过小幅修订。 近年来,证监会聚焦服务实体经济、服务高质量发展,持续 强化证券公司监管,督促归位尽责,促进功能发挥,防范化 解重大风险,积累了一些有益的监管经验,同时也面临一些 新情况新问题,有必要在制度层面固化经验、补足监管要求。 总的来看,因《条例》制定时间较早,部分规定已相对滞后。 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与新《证券法》规定不相适应。
新《证券法》取 消了证券公司设立、收购或者撤销分支机构等事项的行政许 可,将证券公司董监高任职由许可改为备案,将“审慎监管” 的适用范围扩展到证券公司业务活动,大幅提高对违法行为 的处罚力度等,《条例》需对照进行调整。
(二)公司治理和穿透监管有待强化。
现行《条例》对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有原则性规定。总结近年监管经验,需要 进一步强化穿透监管的要求,增强监管力度。
(三)部分领域的业务规则空白有待填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