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四川,以下地区在办理营业执照之前需要进行房屋鉴定:
1. 成都市:根据《成都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自主申报暂行办法》,在成都市办理营业执照时,需要提交房屋鉴定报告或者使用承诺书。
2. 自贡市:根据自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做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自主申报工作的通知》,在自贡市办理营业执照时,需要提交房屋鉴定报告或者使用承诺书。
3. 攀枝花市:根据攀枝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做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自主申报工作的通知》,在攀枝花市办理营业执照时,需要提交房屋鉴定报告或者使用承诺书。
4. 泸州市:根据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做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自主申报工作的通知》,在泸州市办理营业执照时,需要提交房屋鉴定报告或者使用承诺书。
二、办理营业执照流程
1. 提交申请:准备好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房产证(或房屋鉴定报告或使用承诺书)、租赁合同等,前往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申请。
2. 工商局审查:工商行政管理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派人到现场勘查,确认申请人的经营场所是否符合规定。
3. 核发营业执照:如果经营场所符合规定,工商行政管理局将核发营业执照,并加盖工商行政管理局公章。
4. 领取营业执照:申请人需要携带身份证和核发的营业执照,到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