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建筑企业进京施工备案需要企业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企业资质副本及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及复印件;
4、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出省施工介绍信和三年内无违法违规、拖欠行为的证明;
5、企业在京经营场所的证明(租期一年以上的租房协议书或房屋产权证明)
6、在银行设立的企业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的相关凭证原件;
7、劳务分包企业需提供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相关凭证原件;
8、发包单位的发包意向文件或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原件;
9、技术负责人、在京负责人的信息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0、劳务分包企业还需提交施工队长名单,以及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作业人员培训及持证情况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