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办理退运货物报关公司,外贸产品退运进口清关服务,
国产货物出口到国外有质量问题需要退运返厂维修,如何退运?
方案一:针对出口货物退运回来后不再出口的情况。
按退运货物申报退运
退运货物是指原进出口货物因残损、短少、品质不良或者规格不符、延误交货或其他原因退运出、进境的货物,监管方式代码“4561”。
出口企业出口货物发生退关退货后,出口企业必须向所在地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申报手续,补缴已退(免)的税款,如果退运的货物已经申报办理退税的,并分别依以下情况予以处理:
(一)如出口企业将退关退运货物加工整理,更换相同规格型号的货物重新出口,或将退运货物退给供货企业不再出口的,出口企业应持有关凭证到其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及“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以下简称“证明单”),出口企业或供货企业凭证明单冲减当期销售收入和销项税额。
(二)出口企业将退关退运的货物转为内销的,应持有关凭证到其主管退税税务机关办理“出口转内销证明单”,作为其内销时进项抵扣凭证。
情况二、对于已出口结关、未办理退税、退关退货的处理。出口企业将购进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报送给主管出口退税税务机关后,货物发生退货而转作内销或部分内销的,企业须向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其应退税款在退税总额中予以扣除或比照已退税业务补交税款(已申报资料正常办理退税)。同时,外贸出口企业还应填列“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经主管出口退税税务机关签章后,作为内销时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企业申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抵扣联)留存退税机关。
情况三、未申报退税,退关退货的处理。对出口企业尚未申报退税却已发生退关退货并转作内销的,由于有关原始单据在企业,由出口企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原始单据,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在书面申请报告及原始单据上签注“未办理".
货物退运报关时提供原出口报关单、税局出具的出口未退税证明, 货物在申请退运报关的时候免税。
方案二:针对出口货物退运回来返厂维修后再出口到国外的情况。
按“修理物流”方式申报退运,缴纳保证金。
主要注意事项:
1. 旧货退运时进境前需要做消毒处理。
2. 需要提供原出口报关单、不良品照片多张、买卖双方签约的退运协议、退运情况说明等海关需要的证明材料。
货物退运返厂后必须在6个月内维修完毕复运出境, 再向海关申请退还保证金。
代理报关,退运返修,修理物品报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