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DI证(Electronic Data Interchange)全称叫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EDI属于第B21类增值电信业务的范畴,具体是指利用各种与通信网络相连的数据与交易、事务处理应用平台,通过通信网络为用户提供在线数据处理和交易、事务处理的业务。EDI在线数据和交易处理业务包括交易处理业务、电子数据交换业务和网络/电子设备数据处理业务。
办理edi许可证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2、股东及法人身份证扫描件;
3、三名人员shebao证明;
4、公司网站域名证书;
5、服务器合同;
企业申请外资EDI许可证大致流程为:
1、申请人递交电商项目申请;
2、工信部(必要时会同发改委)审核申请人项目申请,通过后出具《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审定意见书》;
3、申请人凭《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审定意见书》向国务院或地方商委(根据经营地域范围不同相应申报)报送企业设立合同及章程;
4、商务部门出具《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5、凭《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至工信部办理《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6、工信部出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7、凭《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及《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至工商部门办理企业登记;
8、工商出具《企业经营营业执照》完成工商登记。
外资企业申请ICP和EDI许可证办理部门和周期?
外资ICP许可证的申请机构:国家工业与信息化部
外资ICP许可证的有效期:5年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增值电信业务的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由中方主要投资者向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报送文件,工信部应当在9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予以批准的,颁发《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审定意见书》。如果是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的增值电信业务,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签署意见。同意的,转报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签署同意的申请文件之日起3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审定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