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农民工保函申请内容具体包括哪些:
撤销保函申请内容:
(1)申请抬头: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水务局、北京市园林绿化局。落款为本企业,并加盖企业公章。
(2)基本信息:资质类别、进京时间、撤销保函的原因;在京施工工程数量,用工方式(直接用工还是劳务发包)。
(3)承诺内容:在京施工所有工程的工程款、人工费(劳务费)、农民工工资均已结算支付完毕(如在京未承接工程,此处需要说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人员的授权委托书需有法定代表人签章。
3.企业备案表原件(或管理手册原件)。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在京项目的工程款、劳务费结算支付清单。见附表。
6.工程结算报告。工程款、劳务费结算报告的原件、复印件。不能提供结算报告的,可提供合同和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7.结算支付已清的承诺:工程款、劳务费已结算支付完毕的承诺,需有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确认。明确结算金额、支付金额,是否尚有拖欠。
8.所列工程的农民工劳动合同、工资表、考勤表复印件1份。可提供电子版。该项内容仅需向市人力社保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