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牙膏一般流程为:
注册牙膏备案电子信息凭证或者牙膏卫生许可批件——国外备货——准备资料——发运(空运/海运)——报关——查验(如发生)——抽检(如发生)——贴好中文标签——出具国内检验检疫证明——合法销售
销售包装牙膏成品,应当提交中文标签样张和外文标签及翻译件。非销售包装的牙膏成品,应当提供包括产品的名称、重量、数量、规格、产地、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加工包装的目的地名名称、工厂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曾经在官网上发布科普文章,称“所谓通过使用牙膏刷牙来‘修补牙洞’‘闭合牙缝’‘稳固牙松动’,均无科学依据。”
即将于12月1日起实施的《牙膏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要求,牙膏的功效宣称应当有充分的科学依据。同时规定,牙膏标签禁止标注“明示或者暗示具有医疗作用的内容”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