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电信企业,是指外国投资者同中国投资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以中外合资经营形式,共同投资设立的经营电信业务的企业。
外资企业申请ICP许可证的法律依据:
根据《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第六条 经营基础电信业务(无线寻呼业务除外)的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外方投资者在企业中的出资比例,zui终不得超过49%。
经营增值电信业务(包括基础电信业务中的无线寻呼业务)的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外方投资者在企业中的出资比例,zui终不得超过50%。也就是说申请ICP许可证的外资企业占比不能超过50%。
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中方投资者和外方投资者在不同时期的出资比例,由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确定。
另外大家也可以参考商务部每年发布的《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有些类目已经取消50%的限制了,比如EDI许可证,外资占比zui高可以达到100 %。
外资企业申报ICP要求:
1、公司注册资本达到100万;
2、经营范围包含:增值电信业务或者经营电信业务;
3、公司名下至少三个人员交shebao;
4、外方投资者出资比例最终不得超过50%;
5、公司及其主要投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未被列入电信业务经营失信名单。
外资企业ICP申报材料清单:
申请主体公司需提供:
1、营业执照副本彩色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
3、一级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彩色扫描件,一级股东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4、三名人员最近一个月shebao证明;
5、域名证书。
不过,中外合资企业申请ICP许可证是必须是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公司,法人必须是内资,外资股权占比不得超过 49%。和内资ICP不一样,审批外资ICP的是工信部,而不是地方的通信管理局。而且申请难度也很大,因为审批部门对外资的审核也特别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