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与香港公司发生纠纷需要到法院诉讼时要准备什么资料和流程。
客户有一家国内公司,因为合作关系跟一家香港公司签了几年合同,现在产生裂缝无法继续合作下去,经多次协商无果后需要到当地法院起诉,在协商过程中客户还发现对方的香港公司已经注销了,这种情况还能通过起诉挽回损失吗?
针对这样的一个情况,大陆公司要起诉已经注销解散的香港公司该如何做公证?才能在国内提起诉讼。
香港律师给出回复,办理香港公司公证后再国内提起诉讼流程。
商业纠纷很经常发生,如果对方是香港公司或者境外公司的话,很多受害者往往会误认为程序复杂且需要消耗大量时间精力而放弃维权,其实这种观念是不对的,一般情况下律师都是可以跟公司注册处调取公司资料,掌握公司董事法人基本情况。像李先生这种情况处理起来也很简单,办理这家香港公司主体资格证明公证即香港公司全套资料公证,然后把所得的公证书作为证据递交给大陆法院即可。因为是要起诉香港公司,除了需要提供这家被诉方香港公司的资料外,还需要提供起诉方的资料以便在司法部驻香港办事处申请办理转递。
香港公司全套资料公证所需资料:起诉方国内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
起诉方国内公司法人的身份证扫描件或者护照扫描件;
被诉方香港公司全套资料(如提供不了,我们可以通过查册从公司注册处调档)。
香港公司全套资料公证所需时间:资料齐全,办理香港公司全套资料公证用于大陆诉讼所需时间是3-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