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做贮氨器的厂家,青海省做虹吸罐的厂家,青海省做氨油分离器的设备厂家下列特殊条件的管道,其设计压力应与第3.1.2.1款比较,并应取两者的较大值。
(1)输送制冷剂、液化烃类等气化温度低的流体的管道,设计压力不应小于阀被关闭或流体不流动时在环境温度下气化所能达到的压力;
(2)青海省做贮氨器的厂家,青海省做虹吸罐的厂家,青海省做氨油分离器的设备厂家离心泵出口管道的设计压力不应小于吸入压力与扬程相应压力之和;
(3)没有压力泄放装置保护或与压力泄放装置隔离的管道,设计压力不应低于流体可达到的压力。3.1.2.3真空管道应按受外压设计,当装有安全控制装置时,设计压力应取1.25倍内外压力差或0.1MPa两者中的低值;无安全控制装置时,设计压力应取0.1MPa。
3.1.2.4装有泄压装置的管道的设计压力不应小于泄压装置开启的压力。
3.1.3青海省做贮氨器的厂家,青海省做虹吸罐的厂家,青海省做氨油分离器的设备厂家设计温度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3.1.3.1管道中每个组成件的设计温度,应不低于本规范第3.1.2.1款规定的需要厚度或公称压力相对应的温度。设计温度的确定,还应包括流体温度、环境温度、阳光辐射、加热或冷却的流体温度等因素的影响。
青海省做贮氨器的厂家,青海省做虹吸罐的厂家,青海省做氨油分离器的设备厂家设计的温度应为管道组成件的工作温度,此温度不应低于材料的使用温度下限。常用材料的使用温度下限,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
3.1.3.2管道采用伴管或夹套加热时,青海省做贮氨器的厂家,青海省做虹吸罐的厂家,青海省做氨油分离器的设备厂家应以外加热和管内流体温度中较高的温度为设计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