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直接投资备案的基本概念和政策解析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境内企业不断发展壮大,积累了大量资本,资本逐利,很多企业都希望从境外获得更多资本,对外进行投资获利,而境外企业也希望通过在中国投资获得更多资本,越来越多的外国企业选择在中国投资。但是中国有严格的外汇管控,无论是外投内还是内投外,都需要在政策指引下,合法合规合理的办理相关手续后,资金才能合法出入境。今天来为大家介绍一下境外直接投资(ODI)的备案流程及相关申请细节。
一、境外直接投资(ODI)
1.什么情况下企业需要进行境外投资备案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包括各种类型的非金融企业和金融企业)直接或通过其控制(直接或间接拥有企业半数以上表决权,或虽不拥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能够支配企业的经营、财务、人事、技术等重要事项)的境外企业,以投入资产、权益或提供融资、担保等方式,获得境外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相关权益的投资活动。投资活动,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①获得境外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等权益;
②获得境外自然资源勘探、开发特许权等权益;
③获得境外基础设施所有权、经营管理权等权益;
④获得境外企业或资产所有权、经营管理权等权益;
⑤新建或改扩建境外固定资产;
⑥新建境外企业或向既有境外企业增加投资;
⑦新设或参股境外股权投资基金;
⑧通过协议、信托等方式控制境外企业或资产。
实行核准管理的项目,投资主体应当通过网络系统向核准机关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并附具有关文件。其中,投资主体是中央管理企业的,由其集团公司或总公司向核准机关提交;投资主体是地方企业的,由其直接向核准机关提交。
ODI备案项目申请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投资主体情况
②项目情况,包括项目名称、投资目的地、主要内容和规模、中方投资额等;
③项目对中国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的影响分析;
④投资主体关于项目真实性的声明。
项目申请报告的通用文本以及应当附具的文件清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项目申请报告可以由投资主体自行编写,也可以由投资主体自主委托具有相关经验和能力的中介服务机构编写。
核准机关对项目予以核准的条件为:
①不违反中国法律法规;
②不违反中国有关发展规划、宏观调控政策、产业政策和对外开放政策;
③不违反中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
④不威胁、不损害中国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
境外直接投资(ODI)备案申报流程
境外直接投资(ODI)备案涉及到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及外汇局三个部门,以下流程并无先后顺序。
①发改委立项
境内企业股东需要向发改委部门申请项目,报送项目信息,境内投资人签署各项所需法律文件。发改委负责监督企业境外投资行业流向,为满足条件的企业颁发《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
②商务部审批发证
商务部负责整体审批企业境外投资事项,为符合要求的企业颁发《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企业应在收到证书2年内在境外开展投资。
③外汇管理局备案
外汇局负责监督外汇登记和资金出境的相关手续,备案手续完成之后,需要根据《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在银行完成外汇登记手续。银行放外汇,外管局监管。投资金额500万美金以上的,需向外管部门汇报。外管部门审核后,向境内企业发放《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证》。
实践中,商务主管部门与发改委的境外投资审查原则上相互独立,不存在互为前提的情况,可以分别报送。在获得《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以及《备案通知书》后,境内企业方可进行境外直接投资的外汇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