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发布《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市场主体住所登记管理办法》,其中涉及到集中办公区政策如下:
一、新设立虚拟地址提供范围
1、澳门投资者出资超过50%的企业;
2、合作区引进的重点产业企业;
3、不含个体户及分支机构;
4、有限期3年,到期不再延续。
二、已成立企业续期
1、存量企业可申请续期;
2、自发布生效(2022年9月19日)起三年。
横琴发布《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市场主体住所登记管理办法》,其中涉及到集中办公区政策如下:
一、新设立虚拟地址提供范围
1、澳门投资者出资超过50%的企业;
2、合作区引进的重点产业企业;
3、不含个体户及分支机构;
4、有限期3年,到期不再延续。
二、已成立企业续期
1、存量企业可申请续期;
2、自发布生效(2022年9月19日)起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