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申请医疗器械三类经营许可证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申请表》。
2.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任职证明。
4. 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 质量管理机构或者质量管理人员的任命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6. 与所经营产品相应的注册证、注册表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
7. 与所经营产品相应的质量标准、检测报告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8. 与所经营产品相应的购销合同、协议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9. 与所经营产品相应的售后服务制度、维修保养制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类医疗器械许可证基本条件:
1.具有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质量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关专业学历或者职称。
2.具有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贮存场所。
3.具有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贮存条件,全部委托其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贮存的可以不设立库房。
4.具有与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制度。
5.具备与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专业指导、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的能力,或者约定由相关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6.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要求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保证经营的产品可追溯。
7.按照《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知道原则》
三类——国家药监局办理医疗器械许可证
第三类医疗器械是具有较高风险,需要采取特别措施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比如常见的输液器、注射器、静脉留置针、心脏支架、呼吸机、CT、核磁共振等,其产品和生产经营活动分别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设区的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实行许可管理,分别发给《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