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质量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具有相关专业学历或者职称;
(二)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
(三)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贮存条件;
(四)与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制度;
(五)与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专业指导、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
类医疗器械备案办理材料:
01、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表;
0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03、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学历或者职称证明复印件;
04、企业组织机构与部门设置说明;
05、医疗器械经营范围、经营方式说明;
06、经营场所和库房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图、房屋产权文件或者租赁协议复印件;
07、主要经营设施、设备目录;
08、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工作程序等文件目录;
09、经办人授权文件。
备注:因各地政策不同,办理所需资料可能有差异,具体以当地主管部门要求为准。
医疗器械是指直接或者间接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体外诊断试剂及校准物、材料以及其他类似或者相关的物品,包括所需要的计算机软件二类医疗器械备案注意事项
1、已注册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2],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附件载明的内容发生变化,申请人应当向原注册部门申请注册变更,并按照相关要求提交申报资料。
2、已备案的医疗器械,管理类别调整为第二类或者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备案人应当主动向相应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取消原备案。
3、未依法办理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登记事项变更销售、使用的,由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