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资格认证是国家对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的保密基本条件的评价和认可,是国家批准的一项涉密行政审批工作,是企事业单位承担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必要条件。国家对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企事业单位实行保密资格认定制度,自2021年7月1日起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调整为一级、二级两个等级。国家jungong保密资格认定委员会负责一级保密资格认定;省、自治区、直辖市jungong保密资格认定委员会负责二级保密资格认定。保密资格证书有效期5年。
单位性质发生变化
1.保密资格事项变更报告(见附件),报告首页和内页的单位名称处加盖单位鲜章;
2.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正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3.保密资格证书正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4.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5.单位变更后的章程(加盖单位鲜章);
6.单位承诺(加盖单位鲜章):此次事项变更仅为单位性质发生变化,单位实际控制权未发生转移,对经营管理决策施加实质性影响未发生改变。
注意
如单位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应按照《jungong认定办法》第三十四条相关规定,重新申请保密资格。
资本构成发生变化
1.保密资格事项变更报告,变更报告首页“申请单位”和内页“单位(盖章)”处加盖单位鲜章;
2.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复印件(正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3.保密资格证书复印件(正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4.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5.单位变更前和变更后的章程(加盖单位鲜章);
6.单位承诺(加盖单位鲜章):此次事项变更,单位资本构成未发生重大变化、单位实际控制权未发生转移。
注意
如单位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应按照《jungong认定办法》第三十四条相关规定,重新申请保密资格。
涉密场所发生变化
1.保密资格事项变更报告,变更报告首页和内页的单位名称处加盖单位鲜章;
2.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正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3.保密资格证书正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4.单位新增科研生产办公场所的产权证明、与出租方的房屋租赁合同(含出租方产权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5.新增涉密场所的安防系统建设方案及方案评审记录、验收记录和平面布置图(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承担新增涉密场所安防系统建设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单位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6.单位承诺(加盖单位鲜章):此次变更仅为新增涉密场所,原科研生产和办公及涉密场所未发生重大变化,与现场审查时的地址一致,仍将继续使用。
注意
如不符合承诺条件,单位涉密场所发生重大变化,应按照《jungong认定办法》第三十四条相关规定,重新申请保密资格。
注:按照《jungong认定办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持证单位发生以上三种变化如属于“重大变化”,应当重新申请jungong保密资格。如不属于“重大变化”而无需重新申请的,应当相关向服务窗口提交《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事项变更报告》及相关材料。其中,持证单位的性质和资本构成发生较小变化,未涉及到证书信息变更的,仅在提交备案材料。持证单位新增涉密场所的,需省认定办现场审查,出具审查意见,并以发出持证单位新增涉密场所是否符合jungong保密资格要求的确认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