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难怪刘嘉玲不拍戏了,原来他开的酒吧连锁150家,年入两个亿
沈阳难怪刘嘉玲不拍戏了,原来他开的酒吧连锁150家,年入两个亿
梦龙商业案例分析,带你了解商业背后的秘密
只投入2000万,年入两个亿,还全是顾客给他掏钱开店。
他拿出酒吧49%的股权招募,在店里找到49个大客户,跟他们说,你们每人在我这投资两万块,就能成为新店股东49人,占股49%,只出资不管理,分利60%,
老板持股51%,只管理不出资,分利40%,这就是同股不同权,同股不同利。
可是顾客凭啥平白无故入股呢?很简单,高回本。
成为合伙人,一是能赠送两万块钱酒水钱,随时来店里消费,二是两万代金券可以转送朋友,一旦他们来消费就能返利,甚至还能出现在酒吧的老板专属照片墙,贼有面子。
算笔账,每人两万,一共投入98万,老板就回笼了98万的现金流,相当于零成本开店,*重要的是算上赠送的代金券和酒水钱,直接锁定顾客,长期复购,不断裂变新客户。他们既是投资者,也是消费者。
现在基本都进入“合伙人”的商业模式,凡事企业加上“合伙人”的玩法,都是直接起飞。不论是传统行业还是互联网,都进入了“合伙人”时代。
“代言人”+“合伙人”模式分析:
代言人和合伙人模式打造的是消费即赚的理念,并且它的分润机制是*全面的,可以说就是纯纯的“全网分红”模式。模式中,用户购买礼包成为平台代言人身份,获得分销资格,享受推广奖励,还可以通过升级成为合伙人身份,参与全平台业绩分润。
代言人:用户购买平台指定商品成为代言人,享受按消费排名的代言人奖励。
假设某商品的总销售额为10亿元,该单品毛利率为30%。
该单品的毛利为3亿元。
成为代言人身份,还可以获得产品分红的权益,也就是成为产品分红股东。
合伙人:用户通过平台设定的条件升级成为合伙人身份,当成为合伙人,即可享合伙人奖励(按身份时间先后排序),享受全平台分红,按全平台销售利润与合伙人对应的比例享受合伙人奖励。
假设合伙人分为1-100名;101-1000名;1001-10000名,奖励由前往后分别是5%、7%、9%,用户A是第101个成为合伙人身份,这个他享受的分润则是7%,也就是利润的7%分给包括A在内的900人。
声明:本文只作案例分享,不存在推广营销
原文编辑(LRX_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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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立身德为首,处事法为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电子商务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电子商务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电子商务活动,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电子商务,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
法律、行政法规对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金融类产品和服务,利用信息网络提供新闻信息、音视频节目、出版以及文化产品等内容方面的服务,不适用本法。
第三条 国家鼓励发展电子商务新业态,创新商业模式,促进电子商务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推进电子商务诚信体系建设,营造有利于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的市场环境,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推动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构建开放型经济方面的重要作用。
第四条 国家平等对待线上线下商务活动,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不得采取歧视性的政策措施,不得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市场竞争。
第五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网络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义务,承担产品和服务质量责任,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