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SAR的限值提出依据
1. 目前国际通用的标准有两个,一个是欧洲标准2w/kg,一个是美国标准1.6w/kg,其具体含义是指,以6分钟为计时,每公斤人体组织吸收的电磁辐射能量不得超过2瓦。
2. 标准的制定要有其依据,那么国际上常用的标准其依据是什么呢?
3. 不同国家的组织就允许暴露在无线电辐射能量下制定了不同的标准,这些标准推荐了对一般公众以及工人的无线电辐射的安全等级。在美国,自1985年以来,联邦通讯委员会(FCC)就已经实施了有关无线电对环境辐射的安全指南。联邦通讯委员会(FCC)关于人类暴露于RF电磁场的危害的指南源于两个专业化组织的建议书,即“辐射保护与测量委员会”(NCRP)和“电气与电子工程师研究院”(IEEE)。两个建议书都是由来自工业界、政府和学术界的科学家和专家就RF能量产生的生物学影响查阅了大量的文献资料后的编写成的。
4. 欧洲和其它地方的国家则采用“国际非电离无线电保护委员会”(ICNIRP)制定的辐射指南。除少许的例外,ICNIRP的安全极限一般与NCRP 和IEEE的规定相类似。例如:ICNIRP推荐了低、高频范围内不同的暴露水平,以及产品 (如手持无线电话)的局部暴露水平。目前,世界卫生组织(WHO)正在起草一个国际间协调一致的RF安全标准框架(文件)。
5. NCRP、IEEE和 ICNIRP都把对(整体)人不产生有害生物学影响的安全辐射限值定为4瓦特/每公斤(4W/kg)。暴露辐射指南中以场强、功率密度和局部吸收率(SAR)表示的项目都是从该辐射限值导出的。另外,NCRP、IEEE, 和ICNIRP的限值也随着暴露于RF的频率不同而变化。这是因为人的身体对RF的吸收量随着RF频率变化而不同。尽量避免使人体暴露在30-300 MHz频率范围内,因为在此范围内人体会非常有效地吸收RF能量。对于仅辐射人体局部的产品,如无线电话,仅规定暴露限值(SAR)。但是,对于工作频率在300 kHz-100 GHz范围内的发射机,FCC则以SAR、电场强度、磁场强度和功率密度规定暴露限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