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与民用建筑和一般构筑物的钢结构因设计、施工、使用管理不当,材料质量不符合要求,使用功能改变,遭受灾害损坏以及耐久性不足等原因而需要对钢结构进行加固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对有特殊要求和特殊情况下的钢结构加固,还应该找相应的专门检测单位进行检测鉴定。
钢结构加固前,应按照《工业厂房可靠性鉴定标准》和《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等进行可靠性鉴定。
钢结构的加固对已有钢结构进行加强以提高其承载力、耐久性和满足使用要求。
待加固的钢结构经可靠性鉴定需要进行但尚未实施加固的钢结构。
加固前的结构、构件或原结构、构件实施加固前的现有结构、构件。
加固后的结构、构件实施加固竣工后的结构、构件。
结构的名义应力按规范规定或由材料力学一般方法算得的结构应力。
有效净截面、净截面扣除孔洞、锈蚀和损伤削弱失效后的截面。
摩擦型高强度螺栓连接仅考虑由板件间摩擦力传递板件间作用力的高强度螺栓连接。
扩展性裂纹长度或深度有可能不断增加的裂纹。
脆断倾向性裂纹有使钢结构可能发生突然脆性断裂的裂纹。
房屋危旧性鉴定应依次按下列程序进行:
1、受理委托:根据委托人要求,确定房屋危旧性鉴定内容和范围;
2、初始调查:收集调查和分析房屋原始资料,并进行现场查勘;
3、检测调查:对房屋现状进行现场检测,必要时,采用仪器测试和结构验算;
4 、鉴定评级:对调查、查勘、检测、验算的数据资料进行全面分析,综合评定,确定其危旧等级;
5、处理建议:对被鉴定的房屋,应提出原则性的处理建议;
6、出具报告:报告式样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评定方法综合评定应按三层次进行。
1、 层应为构件危旧性鉴定,其等级评定应分为危旧构件(Td)和非危旧构件(Fd)两类。
2、 第二层次应为房屋组成部分(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结构、维护结构)危旧性鉴定,其等级评定应分为a、b、c、d四等级。
3、 第三层次应范围房屋危旧性鉴定,其等级评定应为A、B、C、D四等级。
全面分析、综合判断时,应考虑下列因素:
1 各构件的破损程度;
2 破损构件在整幢房屋中的单位;
3 破损构件在整幢房屋所占数量和比例;
4 结构整体周围环境的影响;
5 有损结构的人为因素和危旧状况;
6 结构破损厚的可修复性;
7 破损构件带来的经济损失。
若房屋出现安全隐患,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可向危房鉴定合法机构--市、县人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以下简称鉴定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建筑的可靠性鉴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可靠性鉴定;
1)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拟继续使用时;
2)用途或使用环境改变时;
3)进行改造或增容、改建或扩建时;
4)遭受灾害或事故时;
5)存在较严重的质量缺陷或者出现较严重的腐蚀、损伤、变形时。
2、在下列情况下,宜进行可靠性鉴定:
1)使用维护中需要进行常规检测鉴定时;
2)需要进行全面、大规模维修时;
3)其他需要掌握结构可靠性水平时。
3、当结构存在下列问题且仅为局部的不影响建、构筑物整体时,可根据需要进行专项鉴定:
1)结构进行维修改造有专门要求时;
2)结构存在耐久性损伤影响其耐久年限时;
3)结构存在疲劳问题影响其疲劳寿命时;
4)结构存在明显振动影响时;
5)结构需要长期监测时;
6)结构受到一般腐蚀或存在其他问题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