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南县商标注册的条件|临沂市沂南县商标注册需要的资料
沂南县商标注册的前提条件是经营地址在沂南县并通过工商登记办理了营业执照,有了营业执照再根据组织形式区分企业性质的营业执照还是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然后提交以下资料申请商标注册即可。
一、沂南县个体营业执照商标注册需要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有经营者签字一份;
2、网上申请确认书并有经营者签字一份;
3、经营者个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要求照片在一张A4纸上;
4、委托经办人的要有委托授权书,授权书要有经营者签字.
二、沂南县公司营业执照商标注册需要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盖有公章一份;
2、网上申请确认书并盖有公章一份。
三、商标注册相关法律规定
《商标法》第三条 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商标法》第四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
《商标法》第二十八条 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商标法》第二十九条 在审查过程中,商标局认为商标注册申请内容需要说明或者修正的,可以要求申请人做出说明或者修正。申请人未做出说明或者修正的,不影响商标局做出审查决定。
《商标法》第三十条 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