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形眼镜会被纳入高风险的三类医疗器械、隐形眼镜又叫“6822 医用光学器具、 仪器及角膜接触镜。按照规定,销售隐形眼镜是需要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
从2012年1月19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消息称,隐形眼镜和美瞳属于较高风险的医疗器械产品,今后将正式纳入医疗器械监管范畴。从国家药监局将“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纳入医疗器械监管范畴后,未取得该类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书,以及无证生产和经营该类产品的企业,一律都要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未按照规定进行整改的; (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擅自变更经营场所或者库房地址、扩大经营范围或者擅自设立库房的; (三)从事医疗器械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销售给不具有资质的经营企业或者使用单位的; (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从不具有资质的生产、经营企业购进医疗器械的。
隐形眼镜的三类医疗器械许可证-需要哪些材料?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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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到眼科产品的特性,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除了满足常规要求之外,还有如下方面注意事项:
1.需要具备验光人员,持证上岗;
2.对于商超经营模式来说,经营和仓储面积的要求相对可以放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