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影响正常报税
(2)无法领取发票
(3)非正常户认定超过3个月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可以宣布其税务登记证件失效
(4)纳税等级直接降为D级(《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发布)第二十条所列的失信行为中,包括“有非正常户记录或者由非正常户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纳税信用级别也会被直接动态调整为D级”)
(5)相关的法人、财务负责人都会被列入异常企业名录,不得注册公司、无法办理股权转让手续等。税务、工商、银行等相关部门信息共享,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6)办理不了出口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