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挝目前实行全国统一的税收制度,如下为老挝的常见税种:
消费税:燃油、酒(含酒精)类、软饮料、香烟、化妆品、烟花和扑克牌、车辆、机动船只、电器、游戏机(台)、娱乐场所服务、电信服务、彩票和博彩业服务等15类商品和服务项目必须缴纳消费税,具体税率从10%-110%不等。
所得税: 薪金、劳务费、动产和不动产所得、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所得等必须缴纳所得税,具体税率以30万基普为起征点,30万-150万基普为5% 、150万-400万基普为10%、400万-800万基普为15%、800万-1500万基普为20%、1500万基普以上为25%。外国人按总收入的10%计征。
利润税:按可收税利润(6000万基普以上)的35%计征。
增值税:消费者在购买产品的同时,需额外支付产品进项价格10%的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