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的规定,只有经授权的物质才能用于与食品接触的材料。若食品接触材料(FCM)中存在未经授权的物质,FDA将根据美国《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第402(a)(2)(C)(i)条的规定,认定其为掺假产品,并根据第801(a)(3)条的规定拒绝此产品进入美国市场。美国FDA近期加强了针对包括溴化阻燃剂在内的未经授权物质的执法行动,无论这些物质是有意添加还是作为污染物引入,食品接触材料中含有溴化阻燃剂均被认为是不可接受的。
美国FDA将禁止进口任何食品接触部件中含有溴化阻燃剂(即使是微量ppm级)的产品,并会在相关网站发布进口产品通报信息
截至目前,与溴化阻燃剂相关的扣留信息中包括但不限于小型家用厨房电器。由于存在潜在交叉污染,电动厨房电器在其食品接触部件中含有阻燃剂的风险更高。
据了解,下表列出的溴化阻燃剂属于FDA的执法监管范围。由于这些溴化阻燃剂未被授权用于与食品接触的材料,FDA不允许这些物质出现在食品接触材料的成分中。
物质 | CAS No. |
2,4,6-三溴苯酚(TBP) | 118-79-6 |
3,3’,5,5’-四溴双酚A(TBBPA) | 79-94-7 |
六溴环十二烷(HBCD) | 3194-55-6 |
十溴二苯醚(BDE-209) | 1163-19-5 |
十溴二苯乙烷(DBDPE) | 84852-53-8 |
尽管FDA联邦法典第21卷中所规定的食品接触材料的测试范围不包括未授权物质的筛查,但鉴于目前的执法状况,我司仍建议针对食品接触材料测试特定的溴化阻燃剂,以降低食品接触产品输美的市场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