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专业技术力量。
(1)单位咨询工程师(投资)不少于12 人;
(2)申请评价的专业应配备至少4 名咨询工程师(投资)和至少2 名具有本专业高 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两者不重复计算;
(3)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为咨询工程师(投资),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 级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咨询业务不少于8 年。
2.合同业绩。申请评价的专业近3 年合同业绩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主持完成国 家 级规划咨询不少于1 项或省级规划咨询不少于2 项或市级规划咨询不少于4 项,且全部服务范围内(规划咨询、项目咨询、评估咨询、全过程工程咨询,下同)业绩累计不少于10 项;
(2)单一服务范围内完成的业绩累计不少于40 项,或覆盖两个及以上服务范围的业绩累计不少于30 项;
(3)项目咨询、评估咨询、全过程工程咨询等三项服务范围内完成的单个项目投资额15 亿元及以上业绩不少于10 项。
3.守法信用记录。工程咨询单位及其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良好的声誉和信用,没有下列情形:
(1)列入工程咨询“黑名单”的;
(2)违反《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规定被发展改革部门给予警告处罚且列入工程咨询不 良 记 录的;
(3)列入其他部门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适用“在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中不予支持”联合惩戒措施的。
4.单位从事工程咨询业务不少于5 年。
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办理
2023-12-13 23:45 浏览:4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