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EMC指令2014/30/EU办理介绍
如何遵守电磁兼容EMC指令2014/30 / EU:
设备的合格评定程序已简化为单一程序,第三方没有强制参与,但制造商可以选择将其技术文档提交给认证机构进行评估。
EMC评估可以采用三种方法:
1.EMC协调标准的应用;
2.EMC评估,未采用统一标准,制造商采用自己的方法;
3.混合评估,结合前两种方法。例如,可以使用协调标准来涵盖排放现象和针对免疫方面的详细技术EMC评估。
EMC要求
EMC指令规定了其范围内的所有设备都必须遵守的强制性基本要求,这些基本要求没有详细说明技术规格,但定义了需要达到的结果。此外,它们允许设备的产品设计适应技术进步。基本要求对指令范围内的所有设备具有法律约束力,并且仅允许将符合要求的设备投放到欧盟市场。
基本要求分为两个部分:
1.所有设备的一般要求–所有电气设备在设计,制造和投放到欧盟市场时,必须符合以下标准:
a、使用特定设备时产生的电磁干扰不得超过允许无线电或其他类型设备正常工作的水平;
b、该设备具有足够的抗电磁干扰能力,并且可以正常使用而不会降低其预期用途;
c、设备应根据水平进行设计和制造。
2.固定安装的特殊要求:
a、应用良好的工程实践;
b、检查时所需的所有文件应由负责人安全保存;
c、尊重有关其所有组件的预期用途的信息。
电磁兼容CE认证所需资料
1. 产品说明书;
2. 产品结构说明;
3. 产品电原理图及印刷电路板图;
4. 产品电磁兼容关键件一览表;
5. 需要时所要求提供的其它有关资料;
6. 产品关键安全元件认证证书复印件;
7. 同一申请单元内各型号产品之间的差异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