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黑龙江融资担保公司转让可以增资到五亿包变更和增资
黑龙江融资担保公司转让,当前的注册资金一个亿,卖方在黑龙江经营多年,在金融局有人脉资源,后期可以包变更,增资都没有问题。担保公司这边只剩余少量的在担保业务,后期随时可以配合清算,如您正好再找黑龙江的融资担保公司,可以随时来电详细咨询公司具体信息~(主页头像可以联系)
融资担保公司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一)吸收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存款;
(二)自营借款或者受托借款;
(三)受托投资。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 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工作制度,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时监测风险,加强对融资担保公司的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并与有关部门建立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
第二十五条 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融资担保公司的经营规模、主要服务对象、内部管理水平、风险状况等,对融资担保公司实施分类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 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融资担保统计制度的要求,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报送本地区融资担保公司统计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