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典当行转让 典当行变更办理
我司可办理北京各区典当行变更,按照典当行现有情况结合收购方式设计变更方案,可提供法人股股东,为变更进行指导。
典当行股权变更要求:
(1)典当企业申请变更股东,典当企业一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2)典当企业申请变更股东,新增股东与新设典当行对股东的要求一致: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良好,*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法人股东*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纳税记录与盈利情况相匹配,且*近2年年末净资产不得低于总资产的50%,权益性投资余额不超过其净资产的50% (含本次投资资金),净流动资产(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之差)大于本次投资资金;
(4)自然人股东应为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年满18周岁以上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无犯罪记录,信用良好,近3年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人民币或者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或者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且纳税记录与收入或财产情况相匹配;
(5)典当企业申请变更股东涉及调整股本结构的,应符合法人股东合计持股比例占全部股份50%以上,或者第一大股东是法人股东且持股比例占全部股份1/3以上,单个自然人不能为控股股东;
(6)法人股东应经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财务审计,自然人股东提供评价报告。
另有典当行转让,注册资金2000万可增资,详情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