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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膏绷带MDR认证有什么要求
2023-12-14 16:16  浏览:92
石膏绷带MDR认证有什么要求石膏绷带MDR认证有什么要求CE认证,即只限于产品不危及人类、动物和货品的安全方面的基本安全要求,而不是一般要求,协调指令只规定主要要求,一般指令要求是的任务。
IVDR (EU) 2017/746 新要求概要: 一、IVDR新要求背景 新的IVDR将于2022年5月4日起强制执行。
要求终由电子注册Eudamed来实现。
Eudamed包括以下电子: ① 器械注册电子 ② UDI数据库 ③ 备案登记电子 ④ 公告机构和证书电子 ⑤ 性能研究电子 ⑥ 警戒和上市后电子 ⑦ 市场电子 该涉及的对应企业功能如下: 二、IVDR新要求内容 1 CE技术文档 使用公命名 参考附录II技术文件 新涵盖UDI 编码文件 风险文件 性能评估和和上市后跟踪文件(PMPF) CE技术文档A部分上报后单一注册号SRN 2 UDI 技术文档 DI 器械标识 PI生产标识 UDI-DI部分要提交于和给NB机构。
上市后和不良事件处理都要涉及UDI。
UDI在UDI数据库注册后注册号。
UDI还要体现在销售证书FSC和CE自我申明DoC中。
3 企业文档 涉及企业注册各种报表填写,具体由数据库规定。
一般来说跟CE技术文档的A部分类似。
4体系 (a) 法规符合略,包括符合性评估流程的遵守和所涵盖的器械的变更; (b) 确定适用的通用安全与性能要求,寻找这些要求的选项; (c) 责任; (d) 资源,包括选择和供应商和分包商; (e) 附录I第3节规定的风险; (f) 性能评估,根据第56条和附录XIII的规定,包括上市后的性能追踪; (g) 产品实现规划,包括规划、设计、研发、生产和服务提供; (h) 根据第24(3)条为所有相关器械的UDI分配验证,并确保根据第26条提供的信息的一致性和有效性; (i) 根据第78条的要求,建立、实施和上市后体系; (j) 与主管机构、公告机构、其他、客户和/或其他利益相关人沟通; (k) 警戒情况下的严重事件和现场安全纠正措施的报告流程; (l) 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及其有效性的验证; (m) 产品,数据分析和产品改进的和评估流程。
5风险体系 风险评估中应包含:技术更新风险评估,现场安全纠正措施风险评估,临床效益风险评估。
有贯穿整个生命周期的风险体系。
风险建立后年更新,随后每两年一更新。
要符合合规。
6上市后体系 上市后计划 涵盖: 警戒 技术升级风险评估 现场通告,现场纠正措施 收集售后投诉和 临床风险跟踪措施,PMPF(上市后性能跟踪) 性能评估 不合格召回 7审批 A,B类器械不需要到欧盟做临床性能评估,C,D类需要去欧盟做临床性能评估。
剩余样本临床性能评估计划无须欧盟审批,但需要审批。
需要《赫尔辛基宣言》。
临床计划应符合ISO14155. 8研究计划 C,D类在欧盟参考实验室依据CS做性能评估(分析,诊断灵敏度等项目)是临床研究的前提。
需要提交研究计划到欧盟数据库,剩余样本研究不需要审批,但研究计划更改和变更需要审批。
临床研究结束后或暂停后三个月内需要提交结果总结,研究报告。
9临床证据 包含: 性能评估(分析性能+临床性能) 科学数据(技术文件) 临床性能(需验证交叉,) PMPF(上市后性能追踪) 效益风险评估 10 PSUR(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 C类和D类器械的制造商应编制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PSUR”) PSUR应列出: (a) 效益风险监测的结论; (b) 上市后性能跟踪报告(PMPF)的主要结果;以及 (c) 器械的销售量和使用器械的群体规模与其他特性的评估,以及实际运行时器械的使用。
C类和D类器械的制造商应至少每年对PSUR进行更新。
PSUR应属于附录II和III中所规定技术文件中的一部分。
C类器械制造商应向参与符合性评估的公告机构提交PSUR,并应主管机构要求向其提供报告 严重事件和现场安全纠正措施的报告和现场安全通告,以及提供定期汇总报告、上市后报告、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PSUR)以及趋势报告; 11趋势报告 向相关主管机构报告以下内容: (a) 任何涉及在欧盟市场上所提供器械的严重事件,除了在产品信息和技术文件中清楚记录并量化的预期错误结果,此类事件应根据第83条进行趋势报告 (b) 报告现场安全纠正措施、制造商提供定期汇总报告和趋势报告的时间表; 上市后性能追踪(PMPF) 参见附录XIII 性能评估、性能研究和上市后跟踪(PMPF) PMPF计划应至少包括: (a) 应用PMPF的一般和流程,如收集的临床、使用者反馈、科学文献筛选和其他性能或科学数据来源; (b) 应用PMPF的具体和流程(例如,环形比对试验和其他保证活动、流行病学研究、的患者评估或登记、遗传数据库或上市后临床性能研究); (c) (a)和(b)中所述的和流程适当性的理由; (d) 参考本附录A部分第1.3节所所述的性能评估报告的相关部分以及附录I 第3节所述的风险; (e) PMPF要解决的具体目标; (f) 与等效或类似器械相关的性能数据评估,以及技术发水平; (g) 参考制造商使用的所有CS、协调和相关PMPF指南; (h) 由制造商进行的PMPF活动的详细且充分合理的时间表(例如,PMPF数据和报告分析)。
13不良事件报告 UDI用于报告严重不良事件及现场安全纠正措施 临床性能研究生成的标识号用于报告严重不良事件及现场安全纠正措施 性能研究中:申办方应充分记录以下所有情况: (a) 在性能研究计划中发现对性能研究结果的评估至关重要的任何不良事件类型; (b) 任何严重不良事件; (c) 任何如未采取适当措施、未发生干预或情况不利时,可能严重不良事件的器械缺陷; 14 CE证书的签发 D类器械由NB审批+审批。
D类器械实行批批签 B,C类器械由NB审核发证。
D类器械由欧盟参考实验室进行性能验证 性能验证涵盖(分析性能+安全性能)分析性能验证计划需涵盖:原理,目的,,检测,统计,并可执行。
B,C类器械由通告机构验证 A类企业自行验证 B类技术文件的审批参照附录IX 4.4-4.8和附录I和附录II。
涵盖:CS,协调,性能评估,溯源,培训,PMPF,风险,警戒等。
加强体系飞行检查。
B,C类需要审核《趋势报告》 证书提交于证书数据库。
CE证书是准许上市和FSC的前提。
15 销售证书FSC 销售证书应列明器械基本UDI-DI。
销售证书应列出公告机构签发的识别号以标识此证书。
销售证书,应制造商或代表要求,制造商或代表注册地所在成员国需签发一份销售证书。
16 分类规则 参考附录VIII 规则1 用于以下用途的器械归类为D类: - 检测血液、血液成分、细胞、组织或,或其任何衍生物是否存在或显露传染性因子,以评估它们是否适用于输血、移植或细胞给药。
- 检测是否存在或显露传染性因子,其会危及生命的,并且具有高的或可疑的传播风险。
-确定危及生命的的病原体载量,其监控对于患者的十分关键。
规则2 器械预期用于血型分型或组织分型,以确保用于输血或移植或细胞给药的血液、血液成分、细胞、组织或具有免疫相容性,此类器械归类为C类,但用于确定以下任何标记物的器械除外: - ABO [A(ABO1)、B(ABO2)、AB(ABO 3)]; - 恒河猴(Rhesus) [RH1(D)、RHW1、RH2(C)、RH3(E)、RH4(C)、RH5(E)]; - KELL [Kel1(K)]; - KIDD [JK1(JKA)、JK2(JKB)]; - DUFFY [FY1(FYA)、FY2(FYB)], 在这种情况下,它们被归为D类。
规则3 器械被归为C类,若其目的是: (a) 用于检测是否存在或显露性传播病原体的; (b) 用于检测是否在脑脊液或血液中存在某种高的或可疑的高传播风险的病原体; (c) 用于检测病原体的存在,其报告结果若错误可带来引起个人、胎儿、胚胎或个体的后代死亡或严重残疾的重大风险; (d) 用于的产前筛查,确定其对感染原的免疫状况; (e) 用于确定感染性的状态或免疫状态,若其报告结果将会引起患者决定危及患者或患者后代生命的风险; (f) 用作伴随诊断; (g) 用于分期,若其报告结果错误将会引起患者决定危及患者或患者后代生命风险的; (h) 用于的筛查、诊断或分期; (i) 人类基因检测; (j) 用于检测产品、或生物组分的水平,若其报告结果错误将会引起患者决定危及患者后代生命的风险; (k) 对危及生命的或病症患者,进行患者; (l) 用于筛查胚胎或胎儿的先天性; (m) 用于新生儿的先天性筛查,未能检测和这些可能危及生命的情况或严重残疾。
规则4 (a) 自测器械归为C类,但用于检测、生育力、确定胆固醇浓度以及检测葡萄糖、红细胞、白细胞和尿样本中的器械除外,这些器械归为B类。
(b) 床旁检测器械根据其本身特性进行分类。
规则5 以下器械归为A类: (a) 一般实验室使用的产品、没有危险特征的附件、缓冲液、洗涤液、一般基和组织学染色液,制造商使其适用于相关某一特定检查的体外诊断流程; (b) 制造商专门用于体外诊断流程的器械; (c) 样品容器。
规则6 上述分类规则未涵盖的器械归类为B类。
规则7 不具有定量或定性赋值的质控品的器械归类为B类。

构成欧洲指令核心的"主要要求",在欧共体1985年5月7日的(85/C136/01)号《技术协调与的新的决议》中对需要作为制定和实施指令目的"主要要求"有特定的含义,产品符合相关指令有关主要要求,就能加附CE标志,而不按有关对一般的规定裁定能否使用CE标志。
IVDR (EU) 2017/746 新要求概要: 一、IVDR新要求背景 新的IVDR将于2022年5月4日起强制执行。
要求终由电子注册Eudamed来实现。
Eudamed包括以下电子: ① 器械注册电子 ② UDI数据库 ③ 备案登记电子 ④ 公告机构和证书电子 ⑤ 性能研究电子 ⑥ 警戒和上市后电子 ⑦ 市场电子 该涉及的对应企业功能如下: 二、IVDR新要求内容 1 CE技术文档 使用公命名 参考附录II技术文件 新涵盖UDI 编码文件 风险文件 性能评估和和上市后跟踪文件(PMPF) CE技术文档A部分上报后单一注册号SRN 2 UDI 技术文档 DI 器械标识 PI生产标识 UDI-DI部分要提交于和给NB机构。
上市后和不良事件处理都要涉及UDI。
UDI在UDI数据库注册后注册号。
UDI还要体现在销售证书FSC和CE自我申明DoC中。
3 企业文档 涉及企业注册各种报表填写,具体由数据库规定。
一般来说跟CE技术文档的A部分类似。
4体系 (a) 法规符合略,包括符合性评估流程的遵守和所涵盖的器械的变更; (b) 确定适用的通用安全与性能要求,寻找这些要求的选项; (c) 责任; (d) 资源,包括选择和供应商和分包商; (e) 附录I第3节规定的风险; (f) 性能评估,根据第56条和附录XIII的规定,包括上市后的性能追踪; (g) 产品实现规划,包括规划、设计、研发、生产和服务提供; (h) 根据第24(3)条为所有相关器械的UDI分配验证,并确保根据第26条提供的信息的一致性和有效性; (i) 根据第78条的要求,建立、实施和上市后体系; (j) 与主管机构、公告机构、其他、客户和/或其他利益相关人沟通; (k) 警戒情况下的严重事件和现场安全纠正措施的报告流程; (l) 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及其有效性的验证; (m) 产品,数据分析和产品改进的和评估流程。
5风险体系 风险评估中应包含:技术更新风险评估,现场安全纠正措施风险评估,临床效益风险评估。
有贯穿整个生命周期的风险体系。
风险建立后年更新,随后每两年一更新。
要符合合规。
6上市后体系 上市后计划 涵盖: 警戒 技术升级风险评估 现场通告,现场纠正措施 收集售后投诉和 临床风险跟踪措施,PMPF(上市后性能跟踪) 性能评估 不合格召回 7审批 A,B类器械不需要到欧盟做临床性能评估,C,D类需要去欧盟做临床性能评估。
剩余样本临床性能评估计划无须欧盟审批,但需要审批。
需要《赫尔辛基宣言》。
临床计划应符合ISO14155. 8研究计划 C,D类在欧盟参考实验室依据CS做性能评估(分析,诊断灵敏度等项目)是临床研究的前提。
需要提交研究计划到欧盟数据库,剩余样本研究不需要审批,但研究计划更改和变更需要审批。
临床研究结束后或暂停后三个月内需要提交结果总结,研究报告。
9临床证据 包含: 性能评估(分析性能+临床性能) 科学数据(技术文件) 临床性能(需验证交叉,) PMPF(上市后性能追踪) 效益风险评估 10 PSUR(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 C类和D类器械的制造商应编制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PSUR”) PSUR应列出: (a) 效益风险监测的结论; (b) 上市后性能跟踪报告(PMPF)的主要结果;以及 (c) 器械的销售量和使用器械的群体规模与其他特性的评估,以及实际运行时器械的使用。
C类和D类器械的制造商应至少每年对PSUR进行更新。
PSUR应属于附录II和III中所规定技术文件中的一部分。
C类器械制造商应向参与符合性评估的公告机构提交PSUR,并应主管机构要求向其提供报告 严重事件和现场安全纠正措施的报告和现场安全通告,以及提供定期汇总报告、上市后报告、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PSUR)以及趋势报告; 11趋势报告 向相关主管机构报告以下内容: (a) 任何涉及在欧盟市场上所提供器械的严重事件,除了在产品信息和技术文件中清楚记录并量化的预期错误结果,此类事件应根据第83条进行趋势报告 (b) 报告现场安全纠正措施、制造商提供定期汇总报告和趋势报告的时间表; 上市后性能追踪(PMPF) 参见附录XIII 性能评估、性能研究和上市后跟踪(PMPF) PMPF计划应至少包括: (a) 应用PMPF的一般和流程,如收集的临床、使用者反馈、科学文献筛选和其他性能或科学数据来源; (b) 应用PMPF的具体和流程(例如,环形比对试验和其他保证活动、流行病学研究、的患者评估或登记、遗传数据库或上市后临床性能研究); (c) (a)和(b)中所述的和流程适当性的理由; (d) 参考本附录A部分第1.3节所所述的性能评估报告的相关部分以及附录I 第3节所述的风险; (e) PMPF要解决的具体目标; (f) 与等效或类似器械相关的性能数据评估,以及技术发水平; (g) 参考制造商使用的所有CS、协调和相关PMPF指南; (h) 由制造商进行的PMPF活动的详细且充分合理的时间表(例如,PMPF数据和报告分析)。
13不良事件报告 UDI用于报告严重不良事件及现场安全纠正措施 临床性能研究生成的标识号用于报告严重不良事件及现场安全纠正措施 性能研究中:申办方应充分记录以下所有情况: (a) 在性能研究计划中发现对性能研究结果的评估至关重要的任何不良事件类型; (b) 任何严重不良事件; (c) 任何如未采取适当措施、未发生干预或情况不利时,可能严重不良事件的器械缺陷; 14 CE证书的签发 D类器械由NB审批+审批。
D类器械实行批批签 B,C类器械由NB审核发证。
D类器械由欧盟参考实验室进行性能验证 性能验证涵盖(分析性能+安全性能)分析性能验证计划需涵盖:原理,目的,,检测,统计,并可执行。
B,C类器械由通告机构验证 A类企业自行验证 B类技术文件的审批参照附录IX 4.4-4.8和附录I和附录II。
涵盖:CS,协调,性能评估,溯源,培训,PMPF,风险,警戒等。
加强体系飞行检查。
B,C类需要审核《趋势报告》 证书提交于证书数据库。
CE证书是准许上市和FSC的前提。
15 销售证书FSC 销售证书应列明器械基本UDI-DI。
销售证书应列出公告机构签发的识别号以标识此证书。
销售证书,应制造商或代表要求,制造商或代表注册地所在成员国需签发一份销售证书。
16 分类规则 参考附录VIII 规则1 用于以下用途的器械归类为D类: - 检测血液、血液成分、细胞、组织或,或其任何衍生物是否存在或显露传染性因子,以评估它们是否适用于输血、移植或细胞给药。
- 检测是否存在或显露传染性因子,其会危及生命的,并且具有高的或可疑的传播风险。
-确定危及生命的的病原体载量,其监控对于患者的十分关键。
规则2 器械预期用于血型分型或组织分型,以确保用于输血或移植或细胞给药的血液、血液成分、细胞、组织或具有免疫相容性,此类器械归类为C类,但用于确定以下任何标记物的器械除外: - ABO [A(ABO1)、B(ABO2)、AB(ABO 3)]; - 恒河猴(Rhesus) [RH1(D)、RHW1、RH2(C)、RH3(E)、RH4(C)、RH5(E)]; - KELL [Kel1(K)]; - KIDD [JK1(JKA)、JK2(JKB)]; - DUFFY [FY1(FYA)、FY2(FYB)], 在这种情况下,它们被归为D类。
规则3 器械被归为C类,若其目的是: (a) 用于检测是否存在或显露性传播病原体的; (b) 用于检测是否在脑脊液或血液中存在某种高的或可疑的高传播风险的病原体; (c) 用于检测病原体的存在,其报告结果若错误可带来引起个人、胎儿、胚胎或个体的后代死亡或严重残疾的重大风险; (d) 用于的产前筛查,确定其对感染原的免疫状况; (e) 用于确定感染性的状态或免疫状态,若其报告结果将会引起患者决定危及患者或患者后代生命的风险; (f) 用作伴随诊断; (g) 用于分期,若其报告结果错误将会引起患者决定危及患者或患者后代生命风险的; (h) 用于的筛查、诊断或分期; (i) 人类基因检测; (j) 用于检测产品、或生物组分的水平,若其报告结果错误将会引起患者决定危及患者后代生命的风险; (k) 对危及生命的或病症患者,进行患者; (l) 用于筛查胚胎或胎儿的先天性; (m) 用于新生儿的先天性筛查,未能检测和这些可能危及生命的情况或严重残疾。
规则4 (a) 自测器械归为C类,但用于检测、生育力、确定胆固醇浓度以及检测葡萄糖、红细胞、白细胞和尿样本中的器械除外,这些器械归为B类。
(b) 床旁检测器械根据其本身特性进行分类。
规则5 以下器械归为A类: (a) 一般实验室使用的产品、没有危险特征的附件、缓冲液、洗涤液、一般基和组织学染色液,制造商使其适用于相关某一特定检查的体外诊断流程; (b) 制造商专门用于体外诊断流程的器械; (c) 样品容器。
规则6 上述分类规则未涵盖的器械归类为B类。
规则7 不具有定量或定性赋值的质控品的器械归类为B类。

石膏绷带CE名称起源:
CE还是欧共体许多语种中的"欧共体"这一词组的缩写,原来用英语词组EUROPEAN COMMUNITY缩写为EC,后因欧共体在法文是COMMUNATE EUROPEIA,意大利文为COMUNITA EUROPEA,葡萄牙文为COMUNIDADE EUROPEIA,西班牙文为COMUNIDADE EUROPE等,故改EC为CE。
  目前市场主要品类多功能性电源,基本都配置的的U输出,基本能目前市场常见的设备手机、MP3、MP4、PDA、PSP、蓝牙耳机、数码相机等多种数码产品。
并非所有产品都必须执行此步骤。
如果您需要机构的认证,则CE标记必须带有机构的标识号。

MDR认证CE认证的适用:
1、欧盟的15个成员国:比利时、丹麦、法国、德国、希腊、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葡萄牙、西班牙、英国、瑞典、芬兰、奥地利  CE标志何时是强制性的。
CE标记仅对存在欧盟规范且要求粘贴CE标记的产品为必填项。
某些产品同时要符合多项欧盟要求。
在贴上CE标志之前,必须确保您的产品符合所有相关要求。
CE标志所有在欧洲市场销售的产品上市前都要求加贴“CE”标志;“CE”标志必须加贴在显要位置上:依据93/68/EEC之规定。

2、欧洲经济协约组织的3个成员国:冰岛、列士敦士登、挪威、瑞士
3、东欧的10个:波兰、匈牙利、捷克共和国、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拉托维亚、爱沙尼亚、立陶宛、塞浦路斯、马耳他。

有什么要求CE产品认证范围:  “基本要求”是“基本要求”、“基本安全要求”.“基本安全与卫生要求”等的总称。
该条數实际是针对上述第2条所述的总要求给出的具体要求,这些要求是根据菁要预防的危险来确定的,是实现第2条要求不可缺少的内容。

1、电源CE认证:通信电源、开关电源、充电器、显示器电源、LED电源、LCD电源、不间断电源UPS等;
2、灯具CE认证:吊灯、轨道灯、庭院灯、手提灯、筒灯、LED路灯、灯串、台灯、LED射灯、LED球泡灯、格栅灯、水族灯、路灯、LED灯管、LED灯具、节能灯、T8灯管等;
3、家电CE认证:风扇、电水壶、音响、电视机、鼠标、吸尘器等;
4、电子CE认证: 耳塞、路由器、手机电池、激光笔、振动棒等;
5、通讯类产品CE认证:电话机、有线电话无线主副机、传真机、电话答录机、数据机、数据介面卡及其他通讯产品。

6、无线产品CE认证:蓝牙BT产品、平板电脑、无线键盘、无线鼠标、无线读写器、无线收发器、无线对讲机、无线麦克风、遥控器、无线网路装置、无线影像传送及其他低功率无线产品等;
7、无线通讯类产品CE认证:2G手机、3G手机、3.5G手机、DECT手机(1.8G,1.9G频段)、无线对讲机等;
8、机械CE认证:汽油机、电焊机、数控钻床、工具磨床、割草机、洗涤设备、推土机、升降机、打孔机、洗碗机、水处理设备、汽油发焊机、印刷机械、木工机械、旋挖钻机、打草机、扫雪机、挖掘机、印刷机、打印机、切割机、压路机、抹平机、割灌机、直发器、食品机械、草坪机等;
CE认证
CE认证所需要提供的资料:
1、制造商(欧盟代表(欧盟代理)AR)的名称,商号,地址。

2、产品的型号,编号。

3、产品使用说明书。

4、安全设计文件(关键结构图,即能反映爬申距离、间隙、绝缘层数和厚度的设计图)。

5、产品技术条件(或企业)。

6、产品电原理图。

7、产品线路图。

8、关键元部件或原材料清单。

9、报告 (ing Report)。

10、欧盟认证机构NB出具的相关证书(对于A以外的其它)。
IVDR (EU) 2017/746 新要求概要: 一、IVDR新要求背景 新的IVDR将于2022年5月4日起强制执行。
要求终由电子注册Eudamed来实现。
Eudamed包括以下电子: ① 器械注册电子 ② UDI数据库 ③ 备案登记电子 ④ 公告机构和证书电子 ⑤ 性能研究电子 ⑥ 警戒和上市后电子 ⑦ 市场电子 该涉及的对应企业功能如下: 二、IVDR新要求内容 1 CE技术文档 使用公命名 参考附录II技术文件 新涵盖UDI 编码文件 风险文件 性能评估和和上市后跟踪文件(PMPF) CE技术文档A部分上报后单一注册号SRN 2 UDI 技术文档 DI 器械标识 PI生产标识 UDI-DI部分要提交于和给NB机构。
上市后和不良事件处理都要涉及UDI。
UDI在UDI数据库注册后注册号。
UDI还要体现在销售证书FSC和CE自我申明DoC中。
3 企业文档 涉及企业注册各种报表填写,具体由数据库规定。
一般来说跟CE技术文档的A部分类似。
4体系 (a) 法规符合略,包括符合性评估流程的遵守和所涵盖的器械的变更; (b) 确定适用的通用安全与性能要求,寻找这些要求的选项; (c) 责任; (d) 资源,包括选择和供应商和分包商; (e) 附录I第3节规定的风险; (f) 性能评估,根据第56条和附录XIII的规定,包括上市后的性能追踪; (g) 产品实现规划,包括规划、设计、研发、生产和服务提供; (h) 根据第24(3)条为所有相关器械的UDI分配验证,并确保根据第26条提供的信息的一致性和有效性; (i) 根据第78条的要求,建立、实施和上市后体系; (j) 与主管机构、公告机构、其他、客户和/或其他利益相关人沟通; (k) 警戒情况下的严重事件和现场安全纠正措施的报告流程; (l) 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及其有效性的验证; (m) 产品,数据分析和产品改进的和评估流程。
5风险体系 风险评估中应包含:技术更新风险评估,现场安全纠正措施风险评估,临床效益风险评估。
有贯穿整个生命周期的风险体系。
风险建立后年更新,随后每两年一更新。
要符合合规。
6上市后体系 上市后计划 涵盖: 警戒 技术升级风险评估 现场通告,现场纠正措施 收集售后投诉和 临床风险跟踪措施,PMPF(上市后性能跟踪) 性能评估 不合格召回 7审批 A,B类器械不需要到欧盟做临床性能评估,C,D类需要去欧盟做临床性能评估。
剩余样本临床性能评估计划无须欧盟审批,但需要审批。
需要《赫尔辛基宣言》。
临床计划应符合ISO14155. 8研究计划 C,D类在欧盟参考实验室依据CS做性能评估(分析,诊断灵敏度等项目)是临床研究的前提。
需要提交研究计划到欧盟数据库,剩余样本研究不需要审批,但研究计划更改和变更需要审批。
临床研究结束后或暂停后三个月内需要提交结果总结,研究报告。
9临床证据 包含: 性能评估(分析性能+临床性能) 科学数据(技术文件) 临床性能(需验证交叉,) PMPF(上市后性能追踪) 效益风险评估 10 PSUR(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 C类和D类器械的制造商应编制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PSUR”) PSUR应列出: (a) 效益风险监测的结论; (b) 上市后性能跟踪报告(PMPF)的主要结果;以及 (c) 器械的销售量和使用器械的群体规模与其他特性的评估,以及实际运行时器械的使用。
C类和D类器械的制造商应至少每年对PSUR进行更新。
PSUR应属于附录II和III中所规定技术文件中的一部分。
C类器械制造商应向参与符合性评估的公告机构提交PSUR,并应主管机构要求向其提供报告 严重事件和现场安全纠正措施的报告和现场安全通告,以及提供定期汇总报告、上市后报告、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PSUR)以及趋势报告; 11趋势报告 向相关主管机构报告以下内容: (a) 任何涉及在欧盟市场上所提供器械的严重事件,除了在产品信息和技术文件中清楚记录并量化的预期错误结果,此类事件应根据第83条进行趋势报告 (b) 报告现场安全纠正措施、制造商提供定期汇总报告和趋势报告的时间表; 上市后性能追踪(PMPF) 参见附录XIII 性能评估、性能研究和上市后跟踪(PMPF) PMPF计划应至少包括: (a) 应用PMPF的一般和流程,如收集的临床、使用者反馈、科学文献筛选和其他性能或科学数据来源; (b) 应用PMPF的具体和流程(例如,环形比对试验和其他保证活动、流行病学研究、的患者评估或登记、遗传数据库或上市后临床性能研究); (c) (a)和(b)中所述的和流程适当性的理由; (d) 参考本附录A部分第1.3节所所述的性能评估报告的相关部分以及附录I 第3节所述的风险; (e) PMPF要解决的具体目标; (f) 与等效或类似器械相关的性能数据评估,以及技术发水平; (g) 参考制造商使用的所有CS、协调和相关PMPF指南; (h) 由制造商进行的PMPF活动的详细且充分合理的时间表(例如,PMPF数据和报告分析)。
13不良事件报告 UDI用于报告严重不良事件及现场安全纠正措施 临床性能研究生成的标识号用于报告严重不良事件及现场安全纠正措施 性能研究中:申办方应充分记录以下所有情况: (a) 在性能研究计划中发现对性能研究结果的评估至关重要的任何不良事件类型; (b) 任何严重不良事件; (c) 任何如未采取适当措施、未发生干预或情况不利时,可能严重不良事件的器械缺陷; 14 CE证书的签发 D类器械由NB审批+审批。
D类器械实行批批签 B,C类器械由NB审核发证。
D类器械由欧盟参考实验室进行性能验证 性能验证涵盖(分析性能+安全性能)分析性能验证计划需涵盖:原理,目的,,检测,统计,并可执行。
B,C类器械由通告机构验证 A类企业自行验证 B类技术文件的审批参照附录IX 4.4-4.8和附录I和附录II。
涵盖:CS,协调,性能评估,溯源,培训,PMPF,风险,警戒等。
加强体系飞行检查。
B,C类需要审核《趋势报告》 证书提交于证书数据库。
CE证书是准许上市和FSC的前提。
15 销售证书FSC 销售证书应列明器械基本UDI-DI。
销售证书应列出公告机构签发的识别号以标识此证书。
销售证书,应制造商或代表要求,制造商或代表注册地所在成员国需签发一份销售证书。
16 分类规则 参考附录VIII 规则1 用于以下用途的器械归类为D类: - 检测血液、血液成分、细胞、组织或,或其任何衍生物是否存在或显露传染性因子,以评估它们是否适用于输血、移植或细胞给药。
- 检测是否存在或显露传染性因子,其会危及生命的,并且具有高的或可疑的传播风险。
-确定危及生命的的病原体载量,其监控对于患者的十分关键。
规则2 器械预期用于血型分型或组织分型,以确保用于输血或移植或细胞给药的血液、血液成分、细胞、组织或具有免疫相容性,此类器械归类为C类,但用于确定以下任何标记物的器械除外: - ABO [A(ABO1)、B(ABO2)、AB(ABO 3)]; - 恒河猴(Rhesus) [RH1(D)、RHW1、RH2(C)、RH3(E)、RH4(C)、RH5(E)]; - KELL [Kel1(K)]; - KIDD [JK1(JKA)、JK2(JKB)]; - DUFFY [FY1(FYA)、FY2(FYB)], 在这种情况下,它们被归为D类。
规则3 器械被归为C类,若其目的是: (a) 用于检测是否存在或显露性传播病原体的; (b) 用于检测是否在脑脊液或血液中存在某种高的或可疑的高传播风险的病原体; (c) 用于检测病原体的存在,其报告结果若错误可带来引起个人、胎儿、胚胎或个体的后代死亡或严重残疾的重大风险; (d) 用于的产前筛查,确定其对感染原的免疫状况; (e) 用于确定感染性的状态或免疫状态,若其报告结果将会引起患者决定危及患者或患者后代生命的风险; (f) 用作伴随诊断; (g) 用于分期,若其报告结果错误将会引起患者决定危及患者或患者后代生命风险的; (h) 用于的筛查、诊断或分期; (i) 人类基因检测; (j) 用于检测产品、或生物组分的水平,若其报告结果错误将会引起患者决定危及患者后代生命的风险; (k) 对危及生命的或病症患者,进行患者; (l) 用于筛查胚胎或胎儿的先天性; (m) 用于新生儿的先天性筛查,未能检测和这些可能危及生命的情况或严重残疾。
规则4 (a) 自测器械归为C类,但用于检测、生育力、确定胆固醇浓度以及检测葡萄糖、红细胞、白细胞和尿样本中的器械除外,这些器械归为B类。
(b) 床旁检测器械根据其本身特性进行分类。
规则5 以下器械归为A类: (a) 一般实验室使用的产品、没有危险特征的附件、缓冲液、洗涤液、一般基和组织学染色液,制造商使其适用于相关某一特定检查的体外诊断流程; (b) 制造商专门用于体外诊断流程的器械; (c) 样品容器。
规则6 上述分类规则未涵盖的器械归类为B类。
规则7 不具有定量或定性赋值的质控品的器械归类为B类。

11、产品在欧盟境内的注册证书 (对于某些产品比如:Class,普通IVD体外)。

12、CE符合声明(DOC)。

CE认证流程:
1、申请公司填写申请表,提供资料,申请表,产品使用说明书和技术文件。

2、机构评估CE认证检验及CE认证检验项目并报价。

3、申请公司确认项目,送样。

4、实验室进行产品安排及对技术文件审核评估完整性。
  2、制造商信息:工厂名称、地址(需要和提交的CE认证信息一致)。
如果您的产品不需要由机构进行验证,则由您决定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这包括估算和记录使用产品时可能存在的风险。
您需要支付任何费用吗。
如果您是制造商,则自己进行合格性评估,则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5、产品符合要求后,向申请公司提品报告或技术构造文件,通过后颁发CE证书。
6、申请公司签署CE保证自我声明,并在产品上贴附CE标示。

CE发证机构
1、企业自主签发的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 / Declaration of compliance《符合性声明书》,此证书属于自我声明书,不应由第三方机构(或认证机构)签发,因此,可以用欧盟格式的企业《符合性声明书》代替。
这种是企业自己的一种证明。
IVDR (EU) 2017/746 新要求概要: 一、IVDR新要求背景 新的IVDR将于2022年5月4日起强制执行。
要求终由电子注册Eudamed来实现。
Eudamed包括以下电子: ① 器械注册电子 ② UDI数据库 ③ 备案登记电子 ④ 公告机构和证书电子 ⑤ 性能研究电子 ⑥ 警戒和上市后电子 ⑦ 市场电子 该涉及的对应企业功能如下: 二、IVDR新要求内容 1 CE技术文档 使用公命名 参考附录II技术文件 新涵盖UDI 编码文件 风险文件 性能评估和和上市后跟踪文件(PMPF) CE技术文档A部分上报后单一注册号SRN 2 UDI 技术文档 DI 器械标识 PI生产标识 UDI-DI部分要提交于和给NB机构。
上市后和不良事件处理都要涉及UDI。
UDI在UDI数据库注册后注册号。
UDI还要体现在销售证书FSC和CE自我申明DoC中。
3 企业文档 涉及企业注册各种报表填写,具体由数据库规定。
一般来说跟CE技术文档的A部分类似。
4体系 (a) 法规符合略,包括符合性评估流程的遵守和所涵盖的器械的变更; (b) 确定适用的通用安全与性能要求,寻找这些要求的选项; (c) 责任; (d) 资源,包括选择和供应商和分包商; (e) 附录I第3节规定的风险; (f) 性能评估,根据第56条和附录XIII的规定,包括上市后的性能追踪; (g) 产品实现规划,包括规划、设计、研发、生产和服务提供; (h) 根据第24(3)条为所有相关器械的UDI分配验证,并确保根据第26条提供的信息的一致性和有效性; (i) 根据第78条的要求,建立、实施和上市后体系; (j) 与主管机构、公告机构、其他、客户和/或其他利益相关人沟通; (k) 警戒情况下的严重事件和现场安全纠正措施的报告流程; (l) 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及其有效性的验证; (m) 产品,数据分析和产品改进的和评估流程。
5风险体系 风险评估中应包含:技术更新风险评估,现场安全纠正措施风险评估,临床效益风险评估。
有贯穿整个生命周期的风险体系。
风险建立后年更新,随后每两年一更新。
要符合合规。
6上市后体系 上市后计划 涵盖: 警戒 技术升级风险评估 现场通告,现场纠正措施 收集售后投诉和 临床风险跟踪措施,PMPF(上市后性能跟踪) 性能评估 不合格召回 7审批 A,B类器械不需要到欧盟做临床性能评估,C,D类需要去欧盟做临床性能评估。
剩余样本临床性能评估计划无须欧盟审批,但需要审批。
需要《赫尔辛基宣言》。
临床计划应符合ISO14155. 8研究计划 C,D类在欧盟参考实验室依据CS做性能评估(分析,诊断灵敏度等项目)是临床研究的前提。
需要提交研究计划到欧盟数据库,剩余样本研究不需要审批,但研究计划更改和变更需要审批。
临床研究结束后或暂停后三个月内需要提交结果总结,研究报告。
9临床证据 包含: 性能评估(分析性能+临床性能) 科学数据(技术文件) 临床性能(需验证交叉,) PMPF(上市后性能追踪) 效益风险评估 10 PSUR(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 C类和D类器械的制造商应编制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PSUR”) PSUR应列出: (a) 效益风险监测的结论; (b) 上市后性能跟踪报告(PMPF)的主要结果;以及 (c) 器械的销售量和使用器械的群体规模与其他特性的评估,以及实际运行时器械的使用。
C类和D类器械的制造商应至少每年对PSUR进行更新。
PSUR应属于附录II和III中所规定技术文件中的一部分。
C类器械制造商应向参与符合性评估的公告机构提交PSUR,并应主管机构要求向其提供报告 严重事件和现场安全纠正措施的报告和现场安全通告,以及提供定期汇总报告、上市后报告、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PSUR)以及趋势报告; 11趋势报告 向相关主管机构报告以下内容: (a) 任何涉及在欧盟市场上所提供器械的严重事件,除了在产品信息和技术文件中清楚记录并量化的预期错误结果,此类事件应根据第83条进行趋势报告 (b) 报告现场安全纠正措施、制造商提供定期汇总报告和趋势报告的时间表; 上市后性能追踪(PMPF) 参见附录XIII 性能评估、性能研究和上市后跟踪(PMPF) PMPF计划应至少包括: (a) 应用PMPF的一般和流程,如收集的临床、使用者反馈、科学文献筛选和其他性能或科学数据来源; (b) 应用PMPF的具体和流程(例如,环形比对试验和其他保证活动、流行病学研究、的患者评估或登记、遗传数据库或上市后临床性能研究); (c) (a)和(b)中所述的和流程适当性的理由; (d) 参考本附录A部分第1.3节所所述的性能评估报告的相关部分以及附录I 第3节所述的风险; (e) PMPF要解决的具体目标; (f) 与等效或类似器械相关的性能数据评估,以及技术发水平; (g) 参考制造商使用的所有CS、协调和相关PMPF指南; (h) 由制造商进行的PMPF活动的详细且充分合理的时间表(例如,PMPF数据和报告分析)。
13不良事件报告 UDI用于报告严重不良事件及现场安全纠正措施 临床性能研究生成的标识号用于报告严重不良事件及现场安全纠正措施 性能研究中:申办方应充分记录以下所有情况: (a) 在性能研究计划中发现对性能研究结果的评估至关重要的任何不良事件类型; (b) 任何严重不良事件; (c) 任何如未采取适当措施、未发生干预或情况不利时,可能严重不良事件的器械缺陷; 14 CE证书的签发 D类器械由NB审批+审批。
D类器械实行批批签 B,C类器械由NB审核发证。
D类器械由欧盟参考实验室进行性能验证 性能验证涵盖(分析性能+安全性能)分析性能验证计划需涵盖:原理,目的,,检测,统计,并可执行。
B,C类器械由通告机构验证 A类企业自行验证 B类技术文件的审批参照附录IX 4.4-4.8和附录I和附录II。
涵盖:CS,协调,性能评估,溯源,培训,PMPF,风险,警戒等。
加强体系飞行检查。
B,C类需要审核《趋势报告》 证书提交于证书数据库。
CE证书是准许上市和FSC的前提。
15 销售证书FSC 销售证书应列明器械基本UDI-DI。
销售证书应列出公告机构签发的识别号以标识此证书。
销售证书,应制造商或代表要求,制造商或代表注册地所在成员国需签发一份销售证书。
16 分类规则 参考附录VIII 规则1 用于以下用途的器械归类为D类: - 检测血液、血液成分、细胞、组织或,或其任何衍生物是否存在或显露传染性因子,以评估它们是否适用于输血、移植或细胞给药。
- 检测是否存在或显露传染性因子,其会危及生命的,并且具有高的或可疑的传播风险。
-确定危及生命的的病原体载量,其监控对于患者的十分关键。
规则2 器械预期用于血型分型或组织分型,以确保用于输血或移植或细胞给药的血液、血液成分、细胞、组织或具有免疫相容性,此类器械归类为C类,但用于确定以下任何标记物的器械除外: - ABO [A(ABO1)、B(ABO2)、AB(ABO 3)]; - 恒河猴(Rhesus) [RH1(D)、RHW1、RH2(C)、RH3(E)、RH4(C)、RH5(E)]; - KELL [Kel1(K)]; - KIDD [JK1(JKA)、JK2(JKB)]; - DUFFY [FY1(FYA)、FY2(FYB)], 在这种情况下,它们被归为D类。
规则3 器械被归为C类,若其目的是: (a) 用于检测是否存在或显露性传播病原体的; (b) 用于检测是否在脑脊液或血液中存在某种高的或可疑的高传播风险的病原体; (c) 用于检测病原体的存在,其报告结果若错误可带来引起个人、胎儿、胚胎或个体的后代死亡或严重残疾的重大风险; (d) 用于的产前筛查,确定其对感染原的免疫状况; (e) 用于确定感染性的状态或免疫状态,若其报告结果将会引起患者决定危及患者或患者后代生命的风险; (f) 用作伴随诊断; (g) 用于分期,若其报告结果错误将会引起患者决定危及患者或患者后代生命风险的; (h) 用于的筛查、诊断或分期; (i) 人类基因检测; (j) 用于检测产品、或生物组分的水平,若其报告结果错误将会引起患者决定危及患者后代生命的风险; (k) 对危及生命的或病症患者,进行患者; (l) 用于筛查胚胎或胎儿的先天性; (m) 用于新生儿的先天性筛查,未能检测和这些可能危及生命的情况或严重残疾。
规则4 (a) 自测器械归为C类,但用于检测、生育力、确定胆固醇浓度以及检测葡萄糖、红细胞、白细胞和尿样本中的器械除外,这些器械归为B类。
(b) 床旁检测器械根据其本身特性进行分类。
规则5 以下器械归为A类: (a) 一般实验室使用的产品、没有危险特征的附件、缓冲液、洗涤液、一般基和组织学染色液,制造商使其适用于相关某一特定检查的体外诊断流程; (b) 制造商专门用于体外诊断流程的器械; (c) 样品容器。
规则6 上述分类规则未涵盖的器械归类为B类。
规则7 不具有定量或定性赋值的质控品的器械归类为B类。

2、Certificate of compliance / Certificate of compliance《符合性证书》,此为第三方机构(或认证机构)颁发的符合性声明,必须附有报告等技术资料TCF,同时,企业也要签署《符合性声明书》
3、EC Attestation of conformity 《欧盟符合性证明书》,此为欧盟公告机构(Notified Body简写为NB)颁发的证书,按照欧盟法规,只有NB才有资格颁发EC Type的CE声明。
NB号只有欧盟公告机构可以签发。
  主要用于没有强制性要求验证的新产品,自我声明需按照所支持的指令与调配,由生产厂家或验证机构作新产品评估。
自发性验证也是需要生产厂家符合申报书和附加CE标示。
附有证明标志和(或)具有声明文件的产品,应允许投放市场和交付使用。

CE证书的有效期:
CE证书上的有效期,1~5年不等。

CE标志的意义:
CE标志是一种安全认证标志,被视为制造商打开并进入欧洲市场的。
CE代表欧洲统一(ConFORMITE EUROPEEN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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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陈泽彬(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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