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减量认证,碳中和认证,碳核查认证,碳排放认证,低碳承诺示范单位,温室气体核查认证
背景介绍
我国从2011开始,试点开展国内的碳排放权交易。国家发改委《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气候[2011]2601号),将广东、湖北、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深圳“二省五市”列为碳排放权交易试点。2014年12月,国家发改委发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方法》,确立全国碳市场总体框架。2016年1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切实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重点工作的通知》。2017 年12 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电行业)》,这标志着全国碳市场完成总体设计,正式启动。未来,国内碳市场的建设及碳排放权交易将会逐步完善,并扩大到各个重点排放行业。
碳核查,主要指第三方核查机构依据《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以及相关标准和要求,对重点排放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提交的排放监测计划进行审核以及对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及补充数据表实施核查工作。碳核查是确保企业填报的排放数据客观、真实和准确的重要手段,也是整个碳交易市场得以有效运转的基石。
实施流程
目前碳核查主要有地方主管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或企业自主寻找第三方机构实施两种形式。
碳核查实施的主要步骤包括:签订协议、核查准备、文件评审、现场核查、核查报告编制、内部技术评审、核查报告交付及记录保存等。核查机构在遵循客观独立、诚实守信、****和严谨的原则下,通过对企业基本情况、核算边界、核算方法、核算数据、和文件存档以及监测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核查,并得出核查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