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单位: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审批时间:60个工作日
所需条件:
1、 有100万元以上注册资本;
2、 有3名以上或的演出经纪人资格业务人员;
3、 有2名以上具有外语专业四级以上证书或者同等学历的人员;
4、 有取得专业证书的财务管理及企业管理人员。
所需资料:
1、申报报告;
2、填写《申请表》;
3、法人代表身份证(非本市户籍者提供暂住证);
4、免冠1寸相片3张;
5、场所租赁资料;
6、申办者提供验资证明(10万元以上);
7、申办者提供5名个人《演出证》及演出合同;
8、申办场所提供《章程》(年审不用);
9、场所提供《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10、填《文化经营单位年报表》(年审时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