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公司不经营了是需要正常注销的, 很多企业在香港创立公司后,并未实际发生业务,于是选择对香港公司放任不管--既不年检也不注销,却不知这样做所产生的严重后果:根据香港地区法律,香港公司注册满一年后必须办理年审,如果逾期不办理将会产生累计罚款。如果一直不理会,将收到政府的传票,香港政府会强制清盘注销,企业需补缴年审费用及累计的罚款,公司的董事也会被列入黑名单,个人信誉受损,对其在香港开展业务造成影响。当香港公司不再使用的时候,及时注销才是正确的途径。
香港公司注册成立后,若因为经营不善或者是公司未进行年审等原因,该公司要终止营业,必须到税务局递交注销申请文件。
一、注销申请文件包含:
1) 《结束业务通知书》
2) 《要求发出不反对撤消公司注册通知书》
3) 公司撤消注册申请书
4) 不营运业务声明书 或 核数报告(如公司有运营)
5) “零”雇员声明书(如公司未运营)
二、香港公司注销流程:
1、签署注销申请文件
2、递交《要求发出不反对撤消公司注册通知书》(税务局)15个工作天起,取受理回执
3、递交《结束业务通知书》及《私人公司撤消注册申请书》等,受理--登宪报(3-5个月)
4、公司撤消申请完成,当天予以解散。
三、办理时间:
大约半年至八个月(有关申请会在宪报公布两次。在首份宪报公告刊登后,会有3个月提出反对的期限。处长如在该段期间未有收到反对,便会刊登第二份宪报公告,届时该公司即告解散。申请人会在撤销注册的程序完成及该公司解散之后接获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