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再加工证明”的英文为"THIS IS TO CERTIFY THATTHE GOODS STATED IN THIS CERTIFICATEHAD NOT BEENSEBJECTED TOANY PROCESSING DURING THEIR STAY/TRANSHIPMENT IN HONG KONG"。
什么情况下需要申请“未加工证明”
未加工证明,主要是针对办理优惠产地证,享受中国关税优惠待遇,但又需在第三国或香港进行货物中转时,才需办理,主要是一些原材料,半成品等;不少货物由于航次,转运,停留等原因,会在香港做短暂停留和中转,但是一旦香港中转,如果不办理未加工证明,将无法享受东盟及其他地区优惠关税,进口进来关税额度增高,对于在第三国或香港中转的货物,就需要办理未加工证明。
那么我们应按照以下规定提交中转确认书或未再加工证明:
办理未再加工证明所需资料有:
1、产地证正本。
2、发票复印件—式两份。
3、提单复印件—式两份。
4.申请人应保证我国出口货物在香港停留或转运期间,不对该货物进行任何加工,方可获得签发“未再加工证明”。
办理未再加工证明需要多久?
未再加工证明的办理周期为1-2个工作日可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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